一名73歲男子摸了陌生孩童的頭,結果被在場的父親推倒在地,導致骨折。監視器全程拍下事發經過,影片在網路上瘋傳,也讓這起事件的是非對錯掀起熱議。
在5ch的討論串上,有人力挺父親的作法,認為「未經同意亂摸別人小孩才是不對」「基於防身考量,當下立刻排除威脅也是不得已」;但也有人認為「反擊到讓對方骨折未免太過火」「在日本光是打個招呼就可能被報警了」,正反意見激烈交鋒,網友立場兩極。
陌生的大人突然伸手摸了自己孩子的頭——這究竟該當成「對方是在疼愛孩子」而欣然接受,還是該提高警覺,心想「別隨便亂碰」?
隨著社會對兒童性犯罪與誘拐案件的警戒心日益提高,人與人之間的分寸拿捏也正在改變。事實上在日本,就曾發生地方政府將「摸孩童的頭」列為可疑人物特徵並發布警示,進而引發討論的先例。
而在遙遠的新加坡,當地發生的一起事件,同樣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出處:news.yahoo.co.jp/點此查看原文報導
彡⌒ ミ
(´・ω・)「就是說啊…」
你見過日本的『雄性』吧
噁心程度根本沒得比
該報警是義務
這就跟戰鬥機被雷達波鎖定一樣啦
是不是在物色獵物的危險人物,光看外表就知道了w
打招呼=可疑案件
沒回應打招呼=可疑案件
多看小孩一眼=可疑案件
對啊
雖然打到對方骨折的父親也有問題,但我覺得沒先徵求家長同意、光憑對方是小孩就擅自摸人家頭的人才是問題根源
完全搞不懂『喲桑』為什麼在對自家人發火,實在無法理解
「我就是喜歡小孩啦,是我不好,摸了人家的頭。雖然骨折了,但錯的是我。」
畢竟要是事後被說『你是假借救人之名摸我身體』,那就完蛋了
你們也最好注意一下。
真的有這種人喔?w
我是女生啦,昭和年代出生,可能因為那時候胖胖的,常常有不認識的阿姨湊過來說『哎唷好可愛喔』然後摸我(´・ω・`)
這種事放到現在完全不行了吧
遛狗的時候也一樣,我常常心想『我對你沒興趣,可以不要跟我搭話嗎?』
阿公阿嬤其實也對你毫無興趣就是了…
話說回來,小孩子也是有人權的,被陌生人擅自觸碰只會感到恐懼而已
會去摸別人家小孩的頭,心理狀態本身就有問題
不要只限定講小孩啦
為什麼大家都覺得對象是小孩或嬰兒就可以隨便摸?
就連貓狗被陌生人突然摸都會吠叫抓人了
不管是小孩、大人還是老人,被陌生人突然觸碰都是不行的
被陌生人觸碰是很可怕沒錯,但如果換作是我在外面看著小孩,應該也不會做到把對方推倒的地步,感覺反應過度了
除非是自己一時沒注意到小孩,回過神來發現小孩已經被陌生人摸了而嚇一跳的情況
>「有必要把一個連走路都不太方便的高齡者推倒在地嗎?」批評男子(父親)行為的聲音也不在少數。
當下根本無法判斷對方只是單純想摸頭而已吧
說不定他身上藏著刀想行凶,也可能是要誘拐小孩
甚至有可能是拿著硫酸想潑人
遇到這種狀況,不當場瞬間排除威脅就來不及了
總而言之,「起因在對方身上」「推倒的導火線就是對方擅自碰觸小孩的頭」,父親並不是在對方什麼都沒做的情況下無故推人的
就算女兒被強暴,也不能讓對方受傷
首先應該是在不讓對方受傷的前提下把人拉開
但隨隨便便亂摸別人家小孩的老頭,這樣也不行吧
就因為是小孩,所以摸頭就可以嗎?
理由是什麼?
不管是酒店小姐、特種行業小姐、docomo門市的女店員,還是麥當勞店員,要是被人突然摸頭也都會生氣吧
禿頭大叔光是對到眼,都會被當成可疑人物情資發布出去喔
打招呼被報警根本是家常便飯
大叔就算被人打招呼,也一樣會被當成可疑人物、變成報案案件
哪裡不行了?
要是被人突然摸頭,你們也會氣炸吧
明明拼命梳理稀疏的頭髮想盡量遮多一點,結果卻被人突然一摸
笑死
確實,突然去摸1:9旁分的『簾子頭』或『條碼頭』(日式禿頭遮髮髮型),大叔肯定會氣炸吧
女職員要是被摸到髮型都亂了,應該也會生氣的
這就是歐美個人主義帶來的弊病
話是這麼說,但歐美人反而更常對別人家的小孩噓寒問暖耶
說的也是
不過相對地,感覺沒被揭露出來的性犯罪應該也不少
去逛個商場之類的廁所看看,多的是直接跳過洗手台走人的男人
這種傢伙要是擅自伸手亂摸,當然會讓人火大啊
骯髒東西不要隨便亂碰人
以上是骯髒東西的發言w
我開路邊攤的,應該算是有洗手的那一半吧
要是不衛生,早就因為食物中毒而倒店了
不洗手的男人下廚,搞出諾羅病毒集體感染的案例可不少呢‧‧
小孩子的傳染病
才是媽媽們最擔心的事
這則話題的背景與爭論點
這起事件本身發生在海外(原文未寫明國家,但明確標示為「海外」),並非日本國內案例,這點容易被讀者忽略而誤以為是日本本地事件。5ch鄉民之所以火力全開,其實是把自身在日本的生活經驗投射進去——日本近年為防範兒童性犯罪與誘拐,各地方政府與學校普遍設有「不審者情報」通報機制,只要有陌生成人對孩童搭話、注視過久或觸碰,都可能被通報並發送警戒簡訊給周邊家長。這個制度背景解釋了留言裡「打招呼就被報警」「連對到眼都被列入情資」等看似誇張的抱怨,其實反映的是日本社會對兒童安全極度敏感、成人與陌生孩童互動空間被大幅壓縮的真實現況。
討論串真正的分歧點,不在於「該不該摸別人小孩的頭」——這點多數人已有共識是不妥——而在於父親的反擊「比例是否過當」:一派認為當下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懷有惡意(可能持刀、誘拐或潑酸),瞬間排除威脅是合理自保;另一派則認為對方只是一名行動不便的73歲長者,且僅止於觸碰頭部,把人推倒致骨折已明顯超出必要防衛範圍。
留言裡沒有點出、但讀者應該知道的是,日本刑法對此類情況區分「正當防衛」與「過剩防衛」(防衛過當),後者即便起因於對方過失,反擊方仍可能負相應法律責任,這也是為何部分網友批評父親「反應過度」的法律脈絡,而非單純的道德感受問題。
※本文摘錄、彙整自5ch(新聞速報+)討論串「【海外】《摸別人家小孩的頭就是「可疑人物」?》73歲男子摸女童頭遭猛力推倒骨折…監視器影片瘋傳掀起大論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