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中行動電源離席時起火 東京調布市懲處職員

姊妹站最新文章

事件經過

東京都調布市13日宣布,環境部一名50多歲的課長級職員因充電中的行動電源在其離席期間起火,遭處以申誡的懲戒處分。據悉,市府去年底已提醒員工,充電中的行動電源不得放著不管就離席或下班回家。5ch網友對此議論紛紛,有人痛批「別拿公家的電充自己的東西」,也有人指出「市府並沒有禁止充電本身」,雙方意見交鋒,討論也延伸到公務員使用私人物品的灰色地帶,以及處分輕重是否合理。

充電中行動電源離席時起火 東京調布市懲處職員:朝日新聞

2026年10月13日 18時00分 平山亜理

東京都調布市13日宣布,環境部一名50多歲的男性課長級職員,因充電中的行動電源在其離席期間發生起火事故,已於9日依申誡懲戒處分。據悉,市府去年底曾提醒員工,充電中的行動電源不得放著不管就下班或離開座位。

出典: asahi.com / 元記事はこちら

網友怎麼說

3匿名10月13日 20:15
別拿納稅人的電充電啦,臭公務員
145匿名10月13日 21:08
回覆 #3
這個就放過他吧。
168匿名10月13日 21:23
回覆 #3
別那麼小題大做啦
這種程度沒差吧
你沒用過公司的影印機印過私人文件嗎?
206匿名10月13日 21:49
回覆 #3
行動電源不就是私人物品嗎?
只是用辦公室的插座充電的話,那算偷電吧
7匿名10月13日 20:16
回覆 #1
說到底就是拿血汗稅金充電,簡直是賊
11匿名10月13日 20:18
回覆 #7
手機本體還說得過去,行動電源這種東西在家充就好了吧
就是這樣公務員才會被罵,偏偏當事人根本不懂自己為什麼被罵,真是傷腦筋
12匿名10月13日 20:19
如果連上廁所都算違規,那不是人權問題了嗎(笑)

要不要規定行動電源都拿去市長室充電好了?
140匿名10月13日 21:07
回覆 #12
規定是「離席期間禁止讓行動電源繼續充電」。
跟上不上廁所沒關係。
14匿名10月13日 20:19
用辦公室插座充自己的行動電源?
如果是公務需要,應該由職場發放才對,那樣在辦公室充電也沒問題
35匿名10月13日 20:26
回覆 #14,15,16,24
明明平時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員工用自己的手機辦公,才省了一筆錢
真要事事都算得一清二楚的話,結果就是誰都沒好處,只是負擔越來越重而已
15匿名10月13日 20:19
如果是民間企業,這不就是正常的偷竊行為嗎?處分太輕了吧
148匿名10月13日 21:11
回覆 #15
民間企業通常不會在意這種事
雖然也有些公司會很囉嗦
29匿名10月13日 20:24
話說這個職員到底有沒有認真上班啊?
個人手機的電根本不會那麼快用完吧?
真的有必要用到行動電源嗎?
38匿名10月13日 20:27
回覆 #29
因為辦公室禁止上網,所以連Excel函數都得死記,不然就只能用自己的手機查了再慢慢打進去
97匿名10月13日 20:51
回覆 #38
我經營個人網站也十幾年了
剛開始那幾年還會看到公司或政府機關網域的訪問紀錄
現在幾乎都沒了

時代真的變了(笑)
146匿名10月13日 21:09
回覆 #38
我認識的一位公務員為了處理公家YouTube宣傳的諮詢而苦惱
用辦公電腦連不上YouTube被罵
用自己的手機確認YouTube又被罵說是私用
37匿名10月13日 20:27
我是前公務員,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樓層太高,還是大樓裡人太多,當時收訊差到不行
手機電池根本不會掉,反而連跟家人聯絡都很吃力
50匿名10月13日 20:31
回覆 #37
收訊差應該反而更耗電才對吧
43匿名10月13日 20:29
不不不
既然有可能爆炸,重點根本不是離不離席的問題吧
本來就不該讓私人的電池在那邊充電啦
51匿名10月13日 20:32
回覆 #43
話說回來,問題出在行動電源本身,持有人其實也算是受害者吧。只要不是特殊使用方式,應該去追究廠商的產品責任才對

不過這個機關好像事先就有禁止規定,所以這名職員也還是有責任
73匿名10月13日 20:40
回覆 #51
畢竟還不知道為什麼會爆炸
之前話題上的手持電風扇爆炸事件
就是因為用了摔過變形的電池
連禁令都無視還硬要充電的人,平常是怎麼使用的,大概可想而知吧
121匿名10月13日 20:59
回覆 #51
>市府並沒有禁止職員幫行動電源充電


看來是OK的喔
56匿名10月13日 20:33
反正就是亞馬遜賣的那種一千日圓左右的鋰離子電池吧?
新規格的磷酸鐵鋰電池明明「絕對安全」,但除了我自己好像沒看過別人在用
59匿名10月13日 20:34
回覆 #56
笨蛋就是會輕視起火風險,沒辦法
正常來想,直接換新的才是唯一選擇
131匿名10月13日 21:02
回覆 #56
磷酸鐵鋰電池已經有統一規格了嗎?
133匿名10月13日 21:04
回覆 #56
我是調布市民,透過故鄉納稅(日本的地方稅捐制度)拿到了一個半固態電池的行動電源
結果搞得好像在故意諷刺一樣
79匿名10月13日 20:43
又不是為了省電費。要是為了這種便利性犧牲,結果導致加班增加,對公家機關來說反而成本更高
84匿名10月13日 20:45
回覆 #79
政府機關的工作根本不需要用到自備的行動電源吧?
如果是機關配發的東西就沒話說了。
88匿名10月13日 20:47
回覆 #84
像是查漢字怎麼讀、或是當計算機用,這種需求跟是不是公家機關沒關係吧

而且毫不相干的外人對別人的工作方式這樣指手畫腳,看起來實在難看
109匿名10月13日 20:54
回覆 #84
不知道環境部的課長平常在做什麼工作,但如果是因為常常外出才自己準備的,那也是沒辦法的事吧
只是說一種可能性而已
100匿名10月13日 20:51
我在亞馬遜買的那個有PSE認證標誌、沒在充電的行動電源最近開始膨脹,就拿個路邊撿來的土鍋裝著放在陽台上。有認證標誌其實也靠不住啊。
108匿名10月13日 20:54
回覆 #100
反正那種標誌是廠商自己貼上去的而已嘛
112匿名10月13日 20:55
回覆 #100
土鍋是撿來的喔wwww
183匿名10月13日 21:33
不是自己的電要怎麼用,讓當事人之間自己去談就好了
184匿名10月13日 21:35
回覆 #183
那如果用市府的水沖自己的大便,因為水不是自己的就要被罵嗎?
電跟水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189匿名10月13日 21:36
回覆 #184
我才不會生氣,去問那個生氣的人吧

這個話題的背景與爭議點

行動電源起火,多半是內部鋰離子電池老化,或因摔落等造成外型變形所引發,即使是貼有PSE認證標誌的產品也曾發生過事故案例。調布市去年底發出的提醒,並非禁止充電本身,而是只禁止「充電中卻離席或下班回家」這種放置不管的行為。這一點在討論串後段也有網友指出「並不是禁止充電」,若只看標題確實容易產生誤解。網友的意見也因此分成兩派:一派批評拿公家機關的電力充私人物品,另一派則考量到大家平時把手機當成查資料、計算機使用的現實情況,認為一定程度的私用可以被接受。申誡是地方公務員懲戒處分中最輕的一級,而這次起火事件本身屬於過失,這點恐怕也影響了處分的輕重。

※本文摘錄、整理自5ch(新聞速報+)討論串「充電中行動電源離席時起火 東京調布市懲處職員」。

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