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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廣島縣教育委員會於9月11日宣布,因在帶隊參加社團活動期間,未經許可讓學生搭乘私家車,已對縣立高中2名男教師處以戒告(申誡)懲戒處分。據悉,5月4日,從住宿地點到練習賽會場約16公里的路程中,33歲教師來回接送了4趟半,共載了19名學生;25歲教師則載了3名學生。廣島縣教委於2022年因教師猥褻事件層出不窮,已明文禁止未經所屬主管許可讓學生搭乘私家車。在5ch的討論串中,意見分成兩派:一派同情不得不自行接送學生的教師處境,另一派則質疑教師未使用遊覽車等正規交通方式、也未事先取得許可的做法。
廣島縣教育委員會於11日宣布,已對縣立高中2名男教師處以戒告懲戒處分。
據縣教委表示,其中一名33歲的縣立高中男教師,於5月4日帶隊參加縣內舉行的練習賽時,在住宿地點與練習賽會場之間來回接送了4趟半,總計讓19名學生搭乘私家車。
另一名25歲男教師同樣讓3名學生搭乘私家車,往返住宿地點與練習賽會場。
出典: newsdig.tbs.co.jp / 點此查看原文
網友怎麼說
那就調漲社費吧
油錢很浪費耶
回覆 #1裡不是寫了「看到老師就要當成性犯罪者提防」嗎
省錢的話就會變成山形那樣(指過去山形發生的社團交通意外)
黃金週前後好像是叫『新形』的學校出過包,但山形是發生過什麼事嗎?
替補球員心裡的不甘心,也是有忍不住的夜晚啊
意思是要嘛好好向上級取得許可,要嘛就募款租遊覽車吧
難道是單程把學生丟著不管嗎
分成3趟載的話就是4個來回半啊
最後一趟不用回旅館,所以不算一個完整來回啦
這種地方是要糾結什麼啦
感覺是因為自己小孩沒被派上場比賽,所以去檢舉的
>■因猥褻事件頻傳,禁止未經許可讓學生搭乘私家車
>縣教委於2022年因教師猥褻事件接連發生,已規定未經所屬主管許可,不得讓兒童及學生搭乘私家車。
那租車或搭計程車就可以嗎?
是可以,但學校應該不會出這筆錢吧?每次遠征都要跟家長收錢也挺麻煩的。
這根本沒做錯什麼吧
感覺這人工作能力確實不太行
但受處分還是挺可憐的
難道窮到連包車遊覽車都用不起了嗎
為什麼要選離會場16公里遠的住宿地點啊?
附近應該找不到能容納全隊住宿的地方吧
是會覺得老師挺可憐的
但恐怕在行程安排、住宿地點選擇、向家長說明等
事前規劃階段就已經出了什麼包
真正有能力的人不會搞成這樣
大概已經變成常態了吧
決定住宿地點的當下就該知道沒有交通工具了,事先去申請許可不就好了
講什麼出於好意啦(笑)
社團活動根本是假日無償加班,油錢沒得領薪水也沒有,結果一句怪獸家長(モンペ,指過度干涉校務的家長)的抱怨就被減薪
老師也太可憐了吧
要不然你自己接送啊
意思是叫你事先申請許可啦,懂?(笑)
本次話題的背景與爭議焦點
這次遭處分的理由,並非「讓學生搭車」本身,而是「未經所屬主管許可」就讓學生搭乘私家車這一點。廣島縣教委在2022年因教師猥褻事件接連發生,原則上禁止讓學生搭乘私家車,改採許可制。討論串中,一方是「願意接送已經很感謝了」的同情聲浪,另一方則指出「事先申請許可不就好了」,而後者也點出制度本身其實並未完全封殺接送這條路。戒告在懲戒處分中,屬於僅次於免職、停職、減薪的較輕處分。圍繞社團活動帶隊的問題,背後也存在學校不負擔遊覽車或計程車費用的現實,教師的善意與遵守規則之間的拉扯,並非只在這次事件中出現。
※本文摘錄、整理自5ch(藝能體育快報+)討論串「「沒有其他交通方式」來回約16公里接送試合會場…帶隊社團顧問2名教師共載22名學生 遭懲戒處分 廣島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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