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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日本法務省的專家研討會於9月17日彙整了一份有關賣淫嫖娼規範方式的報告書,指出目前尚無罰則的「買方」拉客行為,也應該納入某種規範。現行《賣淫防止法》僅將賣方的拉客行為列為取締對象,買方拉客則長期處於放任狀態。法務省表示,將依據這份報告書,研議向國會提出修法草案。5ch討論串上,「就算規制了也只會轉入地下」的謹慎論,與「斷絕需求賣方自然消失」的樂觀論相互交鋒,也有網友擔憂取締時的蒐證困難與遭恐嚇勒索的風險。
修訂《賣淫防止法》 擬新增規範「買方」拉客行為 研討會彙整報告書、研議修法 – 產經新聞
2026/9/17 15:51
就賣淫嫖娼規範方式進行討論的日本法務省專家研討會,17日彙整了一份報告書,針對目前無罰則規定的買方拉客行為,指出「應設立某種規範」。法務省將依內容研議,朝向國會提出修法草案的方向推進。
出處: sankei.com / 點此查看原文
網友怎麼說
買方的罪應該重到讓人生無法挽回才對
這樣一來就沒人敢買,賣的人自然也會消失
反正遲早會消失,女性那邊乾脆不設罰則也沒關係
只是轉入地下而已啦
難道賣方是被害者嗎?
不管是賣方還是買方,都是自己想做才做的
性交易市場一旦消失,困擾的人可多了
然後把愛滋病帶回日本
男女交往、結婚說穿了本來就是一種賣淫嫖娼
女生要求男生請客、送禮物,甚至要求被包養的話,也該以賣淫罪逮捕才對
反正買方大概也不會被逮捕吧?
真的要抓嗎?
真要抓的話賣方就快點抓一抓啊
目前只有取締賣方的拉客行為
這次是說今後要把買方的拉客行為也
納入取締對象喔
至於女性那邊反而打算改成無罪這件事
是另外在討論的話題
怎麼可能會報
原來寶藏埋在這裡啊
說得極端一點,只要買的人變成零,賣這個概念就不成立了
出口海外啦
不管是貨物還是人都一樣
國內賣不掉就往海外送
這樣不算侵犯人權嗎?
是大腦深處無法抗拒的問題吧
完全非法化的國家最後只剩下街頭拉客(立ちんぼ)
處境會比現在更糟
雖然不會直接講白,但會比出三根手指問「要不要?」之類的
每次都覺得心情超差,能被取締真的開心
大概會變成挨家挨戶推銷吧
名單就這樣流出去
特地跑去跟街頭拉客、品質又差的女生搭訕結果被抓,根本不划算吧
不喜歡被拍到臉😓
不是啦,要是一開始就有在抓,就不會變成這樣
賣淫氾濫又不是什麼好事,早點抓一抓不就好了?
所以才會偶爾被抓啊
只是除非女方當面主動拉客
否則抓不到證據,光是站在那裡是不會被逮捕的
就是說不逮捕那個的話,買方也是一樣的道理
就算是對方主動搭話,回一句「你幹嘛?」,也可能被說成「你答應賣淫了喔,不想被我報警的話就付錢」,這種拿來恐嚇勒索的傢伙一定會先冒出來。
真的發生這種情況時,有配套機制能保證沒事嗎?這點最讓人擔心。
那『賣方的「等客上門」』也該一併處罰吧
賣方等客上門其實本來就算違法、可以逮捕喔
只是法律上雖然等客算違法,但像「在原地站了很久,被男人搭訕
談妥後一起進了旅館」這種情況,要逮捕真的麻煩到爆。
不如在男方或女方任一方開口搭訕的瞬間就逮捕,這樣反而比以前抓「色情傳單(ピンクチラシ)」那套省事
但基本上覺得想靠賣身賺錢的女生,與其站在路邊,不如去色情按摩店(ソープ)或風俗店上班比較好吧
為了自身安全著想,店裡也有男性員工幫忙處理糾紛,這樣不是更好嗎?
現在就連長相很抱歉的女生,也有主打這個賣點的風俗店存在啊
現在畢竟是講求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時代嘛……
店面型工作被綁時間,是不是反而讓人卻步?
大致上同意
個人單幹當然危險,
雖然也有人主張讓國家來管,但看看現在日本層層剝皮抽成的醜態,就知道這套根本行不通
由黑道來管理反而算是比較好的選項
奇怪的恐怖客人會被排除,也有做性病檢查
本話題的背景與爭論焦點
《賣淫防止法》施行至今將近70年,「與其保護女性、不如說是把女性當成取締對象」的結構長年遭到批評。這次報告書的新意在於,首度提出要對過去毫無罰則的「買方」拉客行為設立規範的方向。現行法律僅將賣方拉客列為取締對象,買方實質上處於放任狀態。討論串中,「就算只處罰買方,也只會逼交易轉入地下」的謹慎論,與「斷絕需求供給就會消失」的樂觀論彼此對立。在實際執法層面,也有人擔心「僅僅是被搭話」的情況可能被拿來當作恐嚇勒索的把柄。此外,「是否廢除對賣方本身的處罰」是另一個框架下討論的議題,並非這次報告書所決定,這點容易被誤解。另外,報告書目前僅止於促使政府研議提出修法草案的階段,法律修正案本身尚未確定。
※本文摘自並整理自5ch(新聞速報+)討論串「修訂《賣淫防止法》 擬新增規範「買方」拉客行為 研討會彙整報告書、研議修法」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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