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客遭拒入浴 「這是否定人權」發言引爆5ch正反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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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東京美容外科的總院長麻生泰在自己的YouTube頻道上,針對公共浴場拒絕刺青客入浴的慣例,表示「這是奇怪的規定,我認為這是否定人權」,此話一出立刻引發熱議。在5ch的藝能體育速報+討論串中,不少網友以排除暴力團(黑道)及過去的糾紛案例為根據,為設施方的做法辯護,也有人反彈「人權」一詞被這樣濫用。另一方面,討論也延伸到公共浴場沒有個人隔間淋浴間是否屬於人權問題,成為與刺青論點不同的另一個焦點。

麻生泰醫師談刺青:不能進公共浴場是「奇怪的規定,我認為這是否定人權」

身兼東京美容外科總院長、集團年營收號稱超過「200億日圓」的醫師麻生泰,31日在自己的YouTube頻道更新影片,談及他對刺青的個人看法。

當被工作人員問到「你怎麼看刺青?」時,麻生表示:「我覺得那不該是醫生的工作。像東京藝術大學之類的學校設個刺青科也不錯啊。我認為刺青真的應該朝藝術的方向昇華發展比較好。」

出處: news.yahoo.co.jp / 原文請見此處

網友怎麼說

3匿名11月1日 01:28
既然都想刺青到這種程度了
就別老是跑來對社會抱怨好嗎
4匿名11月1日 01:30
有允許刺青的錢湯啊,去那種地方就好了
12匿名11月1日 01:32
回覆 #4
聽說那家因為糾紛不斷,很快就取消了
6匿名11月1日 01:30
別以為一喊人權什麼都能通過
7匿名11月1日 01:30
是不懂什麼叫國民情感跟社會通念嗎
35匿名11月1日 01:38
回覆 #7
作為國民之一的麻生先生,他個人的感覺就是侵害人權吧
又不是全體國民都一樣的看法
9匿名11月1日 01:31
排除暴力團(黑道)
因為沒辦法跟刺青區分
這樣講還有人不能接受?
10匿名11月1日 01:32
對大多數人來說會覺得可怕、不舒服所以才被拒絕吧
跟《暴力團對策法》排除黑道相關人士差不多的道理吧
11匿名11月1日 01:32
「人權」這個詞被用得也太可疑了吧
人權本來應該是很崇高的東西才對
14匿名11月1日 01:33
如果規定是「刺青的人一律不准洗澡」這種強詞奪理的說法,那確實是奇怪的規定沒錯
但實際上根本不是這樣
應該先查清楚為什麼大多數公共浴場不能使用,再發言比較好
15匿名11月1日 01:33
有浴場開放刺青客入場,結果一個月內就因為出問題而取消了
16匿名11月1日 01:33
自己去開一間允許刺青的公共浴場試試看啊
17匿名11月1日 01:33
依經驗來說,刺青的那群人散發出來的壓迫感跟氣質都不太好
18匿名11月1日 01:34
跟熊的道理一樣
站在外面講什麼都行,但真的有個全身刺青的傢伙靠近自己時,還是會討厭吧?
19匿名11月1日 01:34
因為有黑道藉此恐嚇、威脅人的歷史
20匿名11月1日 01:34
滿臉刺青的人的人權也很重要呢
21匿名11月1日 01:35
你自己開一家允許刺青的澡堂讓他們進去就好了啊
22匿名11月1日 01:35
你自己蓋一間公共浴場讓刺青的人進去不就好了?
畢竟任何店家都有選擇顧客的權利啊
28匿名11月1日 01:36
「刺青、紋身都可以入浴」→結果糾紛不斷,一個月後重新禁止的桑拿話題十足,記者詢問營運公司「造成困擾的實際狀況」
https://sirabee.com/2026/09/10/20163581935/
29匿名11月1日 01:37
搞不太懂
公共浴場應該不能只因為有刺墨水就拒絕使用吧
這個叫麻生的人說的「公眾浴場」到底是怎麼定義的?
30匿名11月1日 01:37
刺青師自己都說過了吧
會想在身上畫畫的人都是笨蛋
31匿名11月1日 01:37
如果要扯什麼人權,那也該去抱怨一下《暴力團對策法》吧?
那個法律可是把黑道逼到絕境耶
32匿名11月1日 01:38
我自己完全不想刺青也沒有刺青,但是
我覺得日本的公共設施沒有個人淋浴間、只有大浴場,這才是侵害人權
這種事在國外根本不可能發生
因為我是女生,生理期之類的時候被大家看到真的很痛苦
至少也該有個隔板之類的東西吧
40匿名11月1日 01:40
回覆 #32
錢湯這類公共浴場明明用了稅金當作公共設施,卻沒有個人淋浴間真的很糟糕
跟那種沒有隔間的公廁(日文俗稱「ニーハオトイレ/你好廁所」,指無隔板的簡易廁所)沒什麼差別
50匿名11月1日 01:45
不經過同意就不能進你家,這也是「奇怪的規定,否定人權」囉
53匿名11月1日 01:45
回覆 #50
不過錢湯是有用到稅金的啊
56匿名11月1日 01:46
回覆 #51
如果男生不需要個人隔間那倒還好,但至少女浴池希望能設個人淋浴間
自家浴室壞掉的時候,生理期還要跟親戚家人一起進同一個大浴場,真的受不了
85匿名11月1日 01:59
回覆 #56
像SPA錢湯之類的地方雖然有包場浴池或家庭浴池,但沒聽過哪裡每間都備有個人淋浴間的
57匿名11月1日 01:46
如果說刺青的人本來就沒有人權,那就不算是否定人權了(吧)
65匿名11月1日 01:48
回覆 #57
這樣講就對了
96匿名11月1日 02:02
不讓身上畫滿圖案的怪人進場,超級錢湯或泳池這類地方反而能吸引更多沒刺青的一般客人,生意更好賺
畢竟他們不是做慈善或公共事業在開店,為了利益選擇客人是理所當然的
112匿名11月1日 02:12
回覆 #96
不過公共浴場是用稅金建的公共設施,所以這個說法也不太對啦

這個話題的背景與爭論點

公共浴場拒絕刺青、紋身客人的做法,並不是法律上的一律禁止,多數情況下是各設施自行訂定的使用規則。正如討論串中網友所指出的,這項做法源自排除暴力團(黑道)的實務需求而普及開來,過去也曾有多起報導指出,溫泉或桑拿一度開放刺青客入場後,因與其他顧客糾紛不斷,短則一個月、長則數個月就撤回了開放政策。麻生氏所主張的「否定人權」,並沒有考慮到設施方在經營判斷與處理糾紛上的實際經過,因此在討論串中引來「等你自己開店經營了再說」之類的反彈聲浪。另一方面,討論也從刺青議題本身,延伸到公共浴場沒有個人隔間淋浴間這件事是否算是人權問題,使整體焦點稍微分散。讀者容易產生的誤解是把「禁止」直接等同於「歧視」,但實際上背後有設施方選擇顧客的權利、以及過去曾發生騷擾或滋事行為等具體原因,這點值得留意。

※本文整理、摘錄自5ch(藝能體育速報+)討論串「麻生泰談刺青:不能進公共浴場是「奇怪的規定,我認為這是否定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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