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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據報導,鋼琴家兼作曲家大浦史記對flumpool吉他手阪井一生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大浦表示,自己長達約8年間經手製作多首樂曲,其中包括TBS電視台連續劇《對岸的家務事~這就是我的人生之路!~》劇中配樂〈無法化為言語的思念〉,但作曲者掛名卻都是以阪井的名義發表。在5ch「藝能體育新聞速報+」討論串中,網友紛紛將此事與過去的代筆風波「佐村河內事件」相提並論,也有不少人對其他知名藝人的作曲實情展開各種揣測。
「這大約8年來,我都是應flumpool吉他手阪井一生的委託,為電視劇製作劇中配樂。然而,明明是我作的曲,最後卻以阪井的名義發表,完全沒有列出我是作曲者的掛名」
做出這番告白的,是以鋼琴家、作曲家身分活動的大浦史記。他目前一邊擔任預定2027年發售的恐怖遊戲音樂製作,一邊也兼任鋼琴教師。
由多部未華子主演、迪恩・藤岡等人共同演出的2025年4月檔連續劇《對岸的家務事~這就是我的人生之路!~》(TBS電視台)。劇中使用的樂曲(以下稱劇中配樂)〈無法化為言語的思念〉,如今大浦正針對此曲向阪井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出處:jprime.jp / 點此看原文報導
網友怎麼說
佐村河內事件是代筆沒錯,但這次感覺不太一樣吧?
如果是把別人的曲子擅自掛自己的名字發表,那根本是抄襲
我也這麼想,不過那次還牽扯到「耳朵聽不聽得見」的爭議,果然沒人能贏過佐村河內事件
那時候也是,封口費給得夠多對方才不會爆料啊
福山的歌曲聽起來很業餘,但如果是專業作曲家刻意做成那種風格,那也太厲害了
連名字都快忘了w
畢竟獨立出來之後,就沒有Amuse罩著了嘛
雙方談好就沒問題啊
如果曲子本身實力普通,與其用自己的名字發表,不如掛聲優或演員的名字還比較好賣
那是當然的吧
連田村由加莉的作詞都是交給專業的人在寫
人家都提告了,不是「事到如今」好嗎
麻煩先把回覆 #1看完
秋元就算真的有什麼貓膩,至少有分紅給團隊,應該沒問題吧
不過他跟SEGA的那個案子是真的很糟
秋元的詞只要出現「迪斯可」「自助餐廳」這種老派用詞,就會覺得這次是他自己認真寫的
秋元的情況應該是反過來吧,是一群無名寫手借用秋元的筆名出道
只要雙方事先談好契約
應該就完全沒問題才對
為什麼事後會鬧成這樣?
就算是小說或漫畫,現在這年頭也不是一個人全包
而是整個團隊一起完成的
但掛名作者通常就是那個站在最前面下指示的人
這在社會常理上應該是被允許的吧
委託方通常都會在各種地方打馬虎眼(騙人)的啊
這很簡單吧
就是因為沒給足夠的報酬
應該是根本沒簽成契約吧
本來以為他會被圈內人敬而遠之、沒了工作,結果發現他跟小藪(小藪千豐)、人稱「Sentence Spring」的川谷(川谷繪音,因被週刊文春爆出緋聞而得此戲稱)一起組團,看來還是零星接到一些工作的樣子
>Jenny High(ジェニーハイ)
組團時,川谷建議需要一位鍵盤手,小藪便推薦了與自己因《BAZOOKA!!!》和「小藪SONIC」活動而熟識的新垣,稱他是「我認識的人裡面最猛的鍵盤手」。
連契約書都沒簽好就交稿,事後才在那邊講什麼掛名的事,這樣要求也太強人所難了吧
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有報稅(確定申告)
不是泉谷茂嗎?
至少應該給跟編曲師差不多的報酬吧
一首曲子好幾十萬日圓
這次話題的背景與爭議焦點
這次事件常被拿來與2014年爆發的佐村河內守代筆事件相比較,但兩者的法律性質並不相同。佐村河內的案例,問題在於他公開了「失聰的原爆受害者二代作曲家」這種虛構人設來欺騙社會大眾;相對地,這次大浦氏提起的訴訟,爭的是創作歌曲的作曲者掛名並非本人、而是以委託方名義發表,屬於契約與著作人格權的糾紛,並非主張作品本身遭到剽竊或學經歷造假。在音樂業界,由外部作曲家操刀劇中配樂或歌手、偶像名義歌曲的情況並不罕見,只要事先經契約同意,原則上不會構成法律問題。討論串中,網友也藉這次事件對其他知名藝人的作曲實情提出各種真假難辨的揣測,但目前檯面上確定的,僅有大浦氏與阪井氏之間的這起訴訟,將其與其他案例一概而論仍嫌過早。
※本文整理、摘錄自5ch(藝能體育新聞速報+)討論串「【音樂】紅白出場樂團『flumpool』爆「代筆」疑雲掀訴訟風波!作曲家大浦史記告白〈長達8年的創作代筆〉 [Ailuropoda melanoleu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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