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保護領了10年,總額超過2000萬日圓掀論戰 身障1級認定標準也成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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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在5ch的「什麼都能實況」看板上,一名自稱已經領取生活保護(日本的社會福利補助制度)滿10年的網友,發文串掀起熱烈討論。據稱該名發文者已獲認定為身體障礙1級,網友估算10年來領取的補助總額已超過2000萬日圓。討論串中有人介紹「打遊戲、上網也不會被停發補助」「甚至還能出國旅行」等制度實況,但也有人質疑障礙1級認定標準是否過於寬鬆,討論進一步延伸到領取最低薪資的勞工,實拿收入究竟是輸是贏。

網友怎麼說

1匿名10月30日 19:38
這也太萬聖節快樂了吧
4匿名10月30日 19:39
領生活保護打遊戲、上網也不會被罵喔?
要是能邊玩邊過日子還真讓人羨慕
7匿名10月30日 19:41
回覆 #4
連出國旅行都可以喔
19匿名10月30日 19:47
回覆 #4
日本憲法規定國家必須保障國民享有健康且「有文化」的最低限度生活
所以不管打遊戲還是上網,都不能因此停發生活保護
8匿名10月30日 19:42
為了樓主,我會努力多繳一點稅的😤
9匿名10月30日 19:42
回覆 #8
畢竟75%是國庫出的錢
拜託你了啊
10匿名10月30日 19:43
又是人生勝利組的老梗
上班打工真的已經過時了
13匿名10月30日 19:45
回覆 #10
畢竟補助金額都超過2000萬了
再加上其他身障福利優惠的話更不得了
11匿名10月30日 19:43
跟承辦人員面談的時候是怎麼撐過去的?
被比自己年輕的人說教或白眼不會受傷嗎
14匿名10月30日 19:46
回覆 #11
因為有「無法工作」的診斷證明,所以不會有那種事
17匿名10月30日 19:47
回覆 #11
總比每天上班被比自己年輕的人瞧不起好吧?社工一年才見一次左右,很少碰面
12匿名10月30日 19:45
反正就是身障者吧
15匿名10月30日 19:47
回覆 #12
沒錯
有加1級加給,所以金額才比較多
26匿名10月30日 19:52
回覆 #15
1級是指反覆進出院、幾乎臥床不起、隨時都可能離世的狀態耶
16匿名10月30日 19:47
10年才2000萬出頭?
雖然讓人羨慕,但果然還是偏少啊
22匿名10月30日 19:48
回覆 #16
畢竟那可是全額實拿啊
18匿名10月30日 19:47
如果國家說「我們沒錢了,維持不下去生活保護制度,所以要廢止」
到時候要怎麼辦
42匿名10月30日 19:56
回覆 #18
真的發生了嗎?(笑)
等真的發生再說吧
45匿名10月30日 19:57
回覆 #18
那種時候全世界大概都在打核戰了,所以不算
21匿名10月30日 19:48
不小心打到一半就發出去了
回覆 #17
上班還每天被比自己年輕的人瞧不起,這也太奇怪了吧……
39匿名10月30日 19:56
回覆 #21
與其說是每天被瞧不起,不如說每天上班累積壓力,跟偶爾被社工唸兩句比起來,後者對心理負擔應該比較小吧?如果你覺得不是這樣,那純粹是想法不同,沒有誰該否定誰、誰該被否定的道理
41匿名10月30日 19:56
1級的認定標準(大致參考)

• 日常生活動作:難以自主完成進食、洗澡、整理外觀儀容等事項,必須仰賴他人協助。
• 外出・移動:難以獨自前往醫院看診或外出。
• 金錢・服藥管理:自己難以管理,需要身邊的人隨時協助。
• 就業狀況:幾乎無法工作。

樓主是身體障礙1級對吧
精神障礙1級的話是連溝通都辦不到的程度
62匿名10月30日 20:04
回覆 #59
實際上這樣的人真的很多,光憑這點就斷定是造假認定也太無知了
63匿名10月30日 20:05
回覆 #62
1級的標準好像是回覆 #38和回覆 #41說的那樣,但因為憂鬱症或發展障礙而拿到1級的人真的有那麼多嗎?
71匿名10月30日 20:15
回覆 #69
你就不用再回答了
我是在問回覆 #62那個人
48匿名10月30日 20:00
話說回來,領生活保護(俗稱「ナマポ」)比底層打工人賺得還多,這真的不合理
86匿名10月30日 20:25
回覆 #48
現在不管哪裡最低薪資都超過1000日圓了,而且收入比生活保護還低的工作,工時應該也比較短吧?
89匿名10月30日 20:26
回覆 #86
就是說,假設時薪1500日圓、一天工作8小時、一個月做20天,實拿到手能剩多少錢的問題
92匿名10月30日 20:30
回覆 #89
再扣掉稅金之後還能剩多少,就是這個問題
113匿名10月30日 21:03
回覆 #89
大概不到20萬日圓吧。
不過勞工能把剩下的錢拿去投資,單純比錢的話生活保護還是輸的
52匿名10月30日 20:01
看起來能正常對話啊
哪裡不正常了?
58匿名10月30日 20:02
回覆 #52
因為有憂鬱症,沒辦法像一般社會人士那樣一直開朗地跟人相處,而且有發展障礙,所以會有健忘、遲到的情況
59匿名10月30日 20:03
回覆 #58
下次開新討論串之前,設定(人設)要先想得更周全一點比較好
66匿名10月30日 20:07
回覆 #58
你根本沒工作過,是憑什麼標準在判斷的?
憂鬱症也好、發展障礙也好,有在工作的人多得是
65匿名10月30日 20:06
流浪漢之類的人為什麼不去領生活保護,也很讓人不解
照理說應該可以正常領到才對,難道是不知道有這個制度嗎
67匿名10月30日 20:10
回覆 #65
就算找保證公司,很多公寓沒有保證人還是不能租
然後像「無低」(無料低額宿泊所,收容貧困者的簡易住宿所)那種塞滿人的狹小公寓,規定又嚴格,很多人不想住進去,所以才會選擇當流浪漢。
73匿名10月30日 20:16
回覆 #65
那種人原本就是個性很固執、曾經瞧不起生活保護制度的那種類型
現在不也還有很多嗎?那些整天酸生活保護的人
這種人一旦人生跌落谷底,就會因為不敢去區公所而變成流浪漢,或是走上自殺這條路
69匿名10月30日 20:13
回覆 #63
我覺得單純發展障礙應該很難,但重度憂鬱症嚴重到會被永久認定的程度也是有的
103匿名10月30日 20:46
回覆 #69
憂鬱症的話連2級都常常過不了,更別說1級根本不可能
1級大多是長期住在封閉病房的思覺失調症患者
91匿名10月30日 20:30
我也不想跟那種光是在旁邊就讓人壓力很大的傢伙一起工作,所以生活保護制度本身是必要的,但補助金額比年金還高,這點我覺得怎麼想都不太對
93匿名10月30日 20:31
回覆 #91
光靠國民年金過活到底是什麼立場的人,這點確實讓人好奇
倒不如說,就算在不錯的公司上班,厚生年金(職工年金)也才20萬左右,這個才比較誇張吧(笑)
98匿名10月30日 20:33
回覆 #93
國民年金真的爛到不行,不過我說的是厚生年金,再考慮到醫療費等福利,生活保護還是比較好吧
101匿名10月30日 20:45
回覆 #93
• 每月領取20萬日圓以上的人,佔整體的18.8%。
• 超過八成的人每月領取未滿20萬日圓。

這個話題的背景與爭論點

生活保護費在制度上,是由地方政府先行墊付、再由國庫負擔其中四分之三的機制,討論串裡「75%由國庫負擔」的說法其實相當貼近實際情況。真正讓網友意見分歧的,是對障礙等級1級認定標準的解讀。1級原本是針對需要反覆住院、隨時都需要他人照護的重度狀態所設計的等級,因此對於憑精神疾病或發展障礙就取得這個等級一事,不少人抱持懷疑,但也有人反駁指出確實存在這類實際認定案例。此外,討論串中也出現將最低薪資勞工的實拿收入與生活保護總額單純相比的論調,不過生活保護金額會因家庭結構、居住地區、醫療補助等因素而有很大差異,討論串中提到的「10年領取2000萬日圓」未必能直接視為典型案例,這點需要留意。

※本文整理自5ch(「什麼都能實況G」看板)討論串「【悲報】靠生活保護過活的我,生活保護資歷正式邁入第10年wwwwww」的摘要與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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