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駕照遭挪用於警備搜查?神奈川縣警疑似30年來已成常態

姊妹站最新文章

事件經過

根據《每日新聞》報導,神奈川縣警將駕照更新時回收的失效駕照照片,挪用於警備部門用來建檔極端分子、右翼活動人士及單獨犯案恐怖分子(lone offender,單獨犯)的資料庫。警察廳表示此舉極有可能違反個人資訊保護法,已刪除不當取得的資料,並開始全國一齊清查各地警察總部是否有類似情形。5ch上「為了維護治安也是沒辦法」的容忍論,與「警方自己違法蒐集目的外資訊,法律還有什麼意義」的批判論互相衝突,也有不少人對駕照回收、歸還規定因縣而異感到驚訝。

失效駕照遭挪用於警備搜查 神奈川縣警疑似30年來已成常態 | 每日新聞

神奈川縣警轄下警署,將駕照更新時回收的失效駕照轉交警備部門,把極端分子與右翼相關人士的照片挪用作為搜查資料。警察廳22日說明,這屬於將因駕照行政業務而持有的資料挪作目的外使用,極有可能違反個人資訊保護法。警方表示已刪除不當蒐集的資料,並已著手全國一齊清查其他都道府縣警是否有類似做法。

是否連一般駕駛人的資料也遭全面外流?

出處:mainichi.jp / 原文請見這裡

網友怎麼說

4匿名10月22日 10:43
這個應該直接合法化比較好吧

一般人不行
但恐怖分子跟暴力團就該這麼做
109匿名10月22日 11:01
回覆 #4
就算合法化比較好,問題是警方明知違法卻照做,那就大事不妙了
134匿名10月22日 11:06
回覆 #3
回覆 #4
>抽出駕照
如果只是要照片,根本沒必要搞這麼麻煩吧
10匿名10月22日 10:44
把負責搜查的極端分子、右翼活動人士,以及單獨犯案恐怖分子(Lone Offender,簡稱LO)的駕照抽出來,把照片加進警備部門的資料庫裡使用


這樣不是很好嗎,希望多多繼續做下去
19匿名10月22日 10:46
會不會其實是把個人資料賣給黑心業者了啊
65匿名10月22日 10:55
回覆 #19
這種不信任感也太重了吧(笑)
89匿名10月22日 10:59
回覆 #19
如果拿去掃描成影像資料賣掉,應該可以賣給黑道賺一筆吧
30匿名10月22日 10:48
我沒做過什麼虧心事,所以根本不受影響,為了維護治安希望多多繼續做
37匿名10月22日 10:50
回覆 #1
完全看不懂這有什麼問題
警察發的駕照,警察自己拿來用,有什麼奇怪的?
不用做這種沒意義的追究啦
156匿名10月22日 11:09
回覆 #37
如果有搜查令或是屬於任意搜查(非強制、經同意的搜查)就OK,否則就NG

關鍵在於是否承認搜查前的預防性個資蒐集,日本並未明確承認這點
另一方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97條第2項,基於任意搜查自願提出的搜查資料,不適用個人資訊保護法

任意搜查在警方內部雖有資料與核准流程,但誰是搜查對象、實際如何運作,外界完全無法得知
40匿名10月22日 10:51
反正是為了維護治安,這樣不是挺好嗎?
不就是為了一般市民的安全
46匿名10月22日 10:52
回覆 #40
違法搜查取得的證據會被認定無證據能力,等於確定無罪、根本抓不到人
42匿名10月22日 10:51
東京都的話舊駕照會打洞後歸還,但神奈川縣不會歸還,一直覺得很奇怪
果然是神奈川縣警在惡用啊
61匿名10月22日 10:55
回覆 #42
啊原來是這樣,回收是強制的、不是自願的啊
我還以為歸還是理所當然的,原來各都道府縣有差異
43匿名10月22日 10:51
會為了個人資料吵成這樣的,大概只有日本人了吧
真不愧是世界最膽小民族的畏縮作風
連那種「你的個資根本一文不值」的傢伙也在那邊大呼小叫,笑死
86匿名10月22日 10:59
回覆 #43
話說自從數位化之後,日本反而變成比其他國家更不在意個資外流的老人國家了
93匿名10月22日 10:59
我記得我的駕照是被打洞,但有被回收過嗎?
120匿名10月22日 11:03
回覆 #93
我那邊也是打洞後歸還,但聽說這次事件後警察廳發出了「原則上歸還」的通知,看來之前各警署做法真的不一樣
97匿名10月22日 11:00
如果是犯罪者或反社會勢力的資料,那也沒差吧?
誰會因此困擾啊
110匿名10月22日 11:02
回覆 #97
那就先修法再做啊
警察自己做違法的事,根本本末倒置
103匿名10月22日 11:01
警察做到這種程度應該沒關係吧
畢竟照片對逮捕犯人應該有幫助
126匿名10月22日 11:04
回覆 #103
連自己員工的資料都會外洩的傢伙
還說「這種程度」w
果然不出所料,不是還傳出被巡查長洩漏出去的事嗎
111匿名10月22日 11:02
我是神奈川縣民,每次更新都是去二俁(警察署),從來沒被歸還過
其他縣會歸還嗎?
138匿名10月22日 11:06
回覆 #111
府中(駕照中心)在視力檢查後的窗口,會打洞後歸還喔
115匿名10月22日 11:02
有人會因為沒被歸還而感到困擾嗎?
127匿名10月22日 11:04
回覆 #115
要是因為沒被歸還,結果個資被違法處理,那當然會抱怨啊
157匿名10月22日 11:10
我一直以為失效駕照的資料被統一拿來使用是很正常的事
到底哪裡不行?
感覺不管哪個縣警,表面上說一套、實際上大家都在做吧
169匿名10月22日 11:12
回覆 #157
如果是藝人的話,資料會賣得比較貴嗎?
187匿名10月22日 11:17
回覆 #157
畢竟以前也有警官拿不當取得的警方內部資料去跟蹤女性
而且不只一個案例

即使是警察,也必須明確取得理由、依用途建立保管制度,並在不需要時徹底銷毀
186匿名10月22日 11:16
倒不如直接修法讓這種用途合法化吧w
完全看不懂為什麼不行
197匿名10月22日 11:18
回覆 #186
如果是搜查用途是可以使用的喔
這點早就已經立法明文規定了

問題在於沒有依照正當程序走
199匿名10月22日 11:19
不懂為什麼要用駕照資料
不用這麼做,應該也有其他資料來源吧
221匿名10月22日 11:25
回覆 #199
能拿到清晰照片的機會本來就不多吧?
200匿名10月22日 11:20
嗯?駕照原來會被回收嗎
206匿名10月22日 11:22
回覆 #200
我住的東京都是打洞後歸還給駕駛人
應該大部分的縣都是這樣做

但聽說神奈川縣是直接回收

話題背景與爭論焦點

駕照的回收、歸還規定各都道府縣做法不同,東京都等地是在更新窗口打洞後歸還給本人,而神奈川縣則是回收後不予歸還。個人資訊保護法將依《刑事訴訟法》第197條第2項、基於任意搜查所提供的資訊列為適用除外,但在立案偵辦前就建立全面性的照片資料庫,是否屬於這項例外則是另一個問題,警察廳也因此認定極有可能是目的外使用,進而採取刪除資料並展開全國調查的行動。討論串中「若是為了反恐對策就該容忍」的意見,與「如果真有必要就該先修法,警方自己違法下手就本末倒置」的意見相互對立,也有人引用過去警官利用內部資料跟蹤騷擾的案例來提出批評。

※本文摘自5ch(新聞速報+)討論串「失效駕照遭挪用於警備搜查 神奈川縣警疑似30年來已成常態」節錄整理而成。

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