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仔遭姊姊碰倒,弟弟操起啞鈴狂毆姊姊涉殺人未遂 5ch鄉民酸:「意思是要我多看她一眼就對了?」

姊妹站最新文章

事件經過

8月29日,奈良縣大和高田市一名26歲的看護士本間與範,涉嫌在自家住處,用約4公斤重的啞鈴多次毆打同住的30多歲親姊姊頭部,企圖殺害對方,因而以殺人未遂現行犯遭到逮捕。姊姊後腦勺出血並被送醫,目前意識清醒。如同討論串標題所述,事發起因據稱是姊姊把弟弟房間裡的公仔從架上碰掉。5ch上討論的焦點,與其說是案件本身的嚴重性,倒不如說更多集中在該如何看待收藏公仔這項興趣,以及對這對同住姊弟家庭狀況的各種揣測,網友們也因此意見分歧。

一名看護士男子涉嫌用啞鈴毆打姊姊頭部企圖殺害對方,已依殺人未遂罪嫌被現行犯逮捕。

奈良縣大和高田市的本間與範嫌犯(26歲),涉嫌於29日上午在自宅內,用約4公斤重的啞鈴多次毆打同住的30多歲姊姊頭部等處,企圖將其殺害。

姊姊後腦勺出血並被送往醫院,但目前意識清醒。

出處: newsdig.tbs.co.jp / 原文請見此處

網友怎麼說

4匿名8月29日 19:57
唉,都已經做看護做到這麼累了,公仔還被弄倒,會抓狂也是正常的吧
8匿名8月29日 20:00
根本是教科書等級的老套家庭劇本欸
11匿名8月29日 20:02
原本想說都出社會了在幹嘛,結果姊姊(30多歲)感覺才更誇張
13匿名8月29日 20:03
意思是比起公仔更想要我多看她一眼囉?
14匿名8月29日 20:04
弟弟大概是單身沒錯,但姊姊到底有沒有結婚感覺會是討論焦點
如果姊姊也單身,那30多歲還沒離家的「宅宅老姊」(こどおば,指成年後仍與父母同住的女性)罪過可比邊緣人重多了,根本沒資格笑弟弟
但如果姊姊已經有老公,那還賴在家裡的「啃老弟弟」(こどおじ)確實礙眼,被嫌棄也難怪
38匿名8月29日 20:17
啃老宅男(こどおじ)你也不用為了這種事就抓狂吧
49匿名8月29日 20:28
回覆 #38
你文盲喔?
人家就寫了說一直被瞧不起了啊
48匿名8月29日 20:28
30多歲又單身的姊姊…
啊…😰
54匿名8月29日 20:31
回覆 #48
哪裡寫她單身了?
72匿名8月29日 20:43
都活了26年了,公仔還比什麼都重要,這種人生一定哪裡出問題
該感謝姊姊還把你這個家人放在心上啦
78匿名8月29日 20:48
回覆 #72
誰知道公仔是不是他最重要的東西
搞不好只是長期累積的壓力剛好因為公仔而爆發而已吧
77匿名8月29日 20:48
拿4公斤的啞鈴下手也太狠了吧
79匿名8月29日 20:49
回覆 #77
那是不是要跟被摔的那尊公仔用同樣比例(スケール,指公仔的模型比例)的高度摔下去才公平?
88匿名8月29日 20:56
都一把年紀了還把錢砸在玩公仔上,腦子也真的有問題
也難怪姊姊可能想管一管,但這樣被打也太可憐了
100匿名8月29日 21:22
回覆 #88
看到『長年被瞧不起』這種說法,怎麼會腦補成什麼溫馨故事啊?
93匿名8月29日 21:07
30多歲的女兒跟26歲的兒子都靠爸媽養、住在一起喔
看來是父母教育方式出了問題
103匿名8月29日 21:26
回覆 #93
感覺養小孩根本沒有結束的一天,父母大概生不如死吧
117匿名8月29日 21:44
話說回來4公斤這數字也很微妙
該不會是標示5公斤但實測其實只有4公斤那種?
120匿名8月29日 21:46
回覆 #117
該不會是啞鈴桿本身1公斤,再各裝2片500公克跟1公斤的槓片吧?

這次話題的背景與爭論點

殺人未遂罪即使對方沒有死亡,只要能認定行為人具有殺意並著手實行,就足以成立,法定刑為有期徒刑。這次案件的凶器是約4公斤重的啞鈴,且據稱頭部遭多次毆打,這點可能成為判斷惡性程度的依據。討論串裡的焦點與其說是案件本身,更多是延伸到「公仔收藏」這項興趣的價值觀差異,以及「啃老宅男/宅女」(こどおじ・こどおば,指成年後仍未離家的男女)式同住生活所累積的壓力,就連姊姊究竟已婚還是單身,網友們的看法也各不相同。不過截至報導當下,雙方的婚姻狀況、為何同住的來龍去脈以及作案動機細節都尚未公開,討論串中關於家庭狀況的種種揣測,終究只是網友的臆測而已。至於公仔資產價值的討論,也混雜了現代藝術作品高價成交的案例,這點終究是另一回事,與這次被推倒的物品實際價值需要分開來看。

※本文節錄、彙整自5ch(なんでも実況G)討論串「姊姊「試著把弟弟房間裡的公仔從架上弄掉了」→」。

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