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青哥中獎金課稅風聲再起,維新會擬年底展開黨內討論 5ch網友:「損益該互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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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有消息指出,日本維新會將於年底展開黨內討論,研議加強對柏青哥(小鋼珠)中獎金額課稅的方案,此事在5ch「なんでも実況G」(什麼都能實況板)引發熱議。柏青哥的中獎金額在稅法上屬於「一時所得(偶發所得)」,理論上本來就有申報義務,但實際有報稅的玩家據稱只是極少數。討論串中意見分歧:有人認為既然要課稅,就應該准許輸掉的部分損益互抵;也有人猜測維新會在推動開放賭場(IR)的同時,是不是刻意針對柏青哥業界下手;還有人期待此舉能抑制領取生活保護(社會救助)者玩柏青哥的情況。

日本維新會,年底恐提案討論對柏青哥玩家的所得課稅

柏青哥的中獎金額在稅法上屬於「一時所得(偶發所得)」,也就是全年淨利扣除必要經費與50萬日圓特別扣除額後,其中一半要課稅,但實際上幾乎沒有人申報。維新會將此問題列為賭博稅制改革的一環,並以職業玩家與高額贏家為主要對象,展開黨內討論。換獎金時加強本人身分確認、是否准許損益互抵等成為討論焦點,業界憂慮聲浪擴大,但對一般休閒玩家的影響據稱有限。

出處: x.com / 點此查看原文

網友怎麼說

3匿名9月23日 20:55
感覺不管怎樣都是要弄垮這個產業啊
6匿名9月23日 20:56
贏錢?那是什麼概念啊?
8匿名9月23日 20:56
實際上根本幾乎沒人申報
29匿名9月23日 21:00
要對贏的部分課稅,那輸的部分就該給我扣除啊
31匿名9月23日 21:01
回覆 #29
報稅的時候就讓損益互抵啊
40匿名9月23日 21:02
我只是拿了鍍金卡片當獎品而已喔🤔
44匿名9月23日 21:04
回覆 #40
那個是真金啦
不知道就別亂PO好嗎
60匿名9月23日 21:09
回覆 #40
那個拿去賣掉的話就要繳稅了吧
65匿名9月23日 21:10
回覆 #40
那個在你眼裡看起來是鍍金的話去看眼科吧
73匿名9月23日 21:12
贏超過50萬日圓的人根本沒幾個吧
乾脆對租借柏青哥球或代幣課稅啦
77匿名9月23日 21:13
回覆 #73
那不是早就被課消費稅了嗎
78匿名9月23日 21:13
回覆 #73
要是不能損益互抵,只要拿回超過50萬日圓就會被課稅喔
74匿名9月23日 21:12
等價交換早就沒了,換錢最低還要500日圓起跳,已經夠慘了結果還要課稅…
86匿名9月23日 21:16
回覆 #74
東京的話是1000日圓起跳
TUC(特殊景品交換所)因為用的是真金真銀,獎品金額才一路往上漲,結果撐不住了,聽說今年起部分已經改用假貨了
79匿名9月23日 21:13
可以恣意選擇課稅對象的稅制到底算什麼
這種東西本身感覺就會變成一種權力
81匿名9月23日 21:14
回覆 #79
公營賭博不就是這樣嗎,也沒出什麼問題吧
除非贏得很誇張不然不會被課稅啦
85匿名9月23日 21:16
這樣能杜絕領生活保護(社會救助)的人玩柏青哥,要求出示身分證讓稅務機關能追查,不是件好事嗎?
90匿名9月23日 21:17
回覆 #85
領生活保護去玩柏青哥也沒差吧
94匿名9月23日 21:18
回覆 #90
玩柏青哥是沒差,但贏的錢就得申報成收入吧
91匿名9月23日 21:17
賽馬真的該讓大家損益互抵啦
93匿名9月23日 21:18
回覆 #91
至少用網路購買的部分應該要准許吧
129匿名9月23日 21:30
回覆 #91
我覺得網路投注就損益互抵,紙本馬券就統一先扣20%再換錢就好
97匿名9月23日 21:19
回覆 #94
那個跟根本不讓做是兩回事吧
106匿名9月23日 21:21
回覆 #97
變成要申報的話,大家應該就不會出手了吧?
不再把錢花在柏青哥上,那些領生活保護的人生活品質感覺會提升耶
107匿名9月23日 21:22
回覆 #106
現在本來就需要申報了吧
112匿名9月23日 21:23
回覆 #107
現在除非市公所職員蹲點抓到現場,不然根本不會被抓包吧
意思是希望能透過My Number(個人編號)之類的連動,讓換錢紀錄可以被追蹤啦
108匿名9月23日 21:22
不要合法化啦!
直接取締換錢這件事本身就好
111匿名9月23日 21:23
回覆 #108
換成香菸之類的拿去Mercari(日本二手交易平台)賣掉就好,做了也是白做
109匿名9月23日 21:22
雖然不相關,但聽說以前的獎品是原子筆或手帕之類的,是因為出了什麼問題才變成現在那種卡片(特殊景品)的嗎?
126匿名9月23日 21:28
回覆 #109
以前小型個人店比較多,加上需要大量準備的特殊景品本身沒辦法花太多成本,所以很多都做得很隨便吧
115匿名9月23日 21:25
意思是說真的有在換錢喔?
122匿名9月23日 21:27
回覆 #115
這根本是公開的秘密啦
只要把贏的部分記錄下來就能報稅了
在兌換獎品跟換錢所做實名確認就好
125匿名9月23日 21:28
維新會該不會是打算在2030年開幕的大阪IR賭場啟用前,先把柏青哥業界搞垮吧
130匿名9月23日 21:30
回覆 #125
變成課稅對象,等於是被升格成公營賭博了,這樣反而會活下來啦

這個話題的背景與爭論焦點

柏青哥的中獎金額在所得稅法上被歸類為「一時所得(偶發所得)」,也就是全年利益扣除必要經費與50萬日圓特別扣除額後,其中一半要列入課稅對象。不過實際上有確實申報的玩家只是極少數,加上換錢機制(也就是所謂的「三店式」)的存在,過去一直很難掌握實際狀況。維新會目前研議的,是以職業玩家與高額贏家為主要對象的課稅強化方案,據稱對一般休閒玩家的影響有限。討論串中出現「應該准許把輸的部分損益互抵」的意見,也有人指出「本來申報制度就已經存在了」,兩方看法針鋒相對;此外也有人期待,換錢時加強本人身分確認,或許能抑制領取生活保護(社會救助)者玩柏青哥的情況。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次終究只是黨內討論階段,尚未具體化為法案內容。

※本文根據5ch(什麼都能實況板)討論串「【悲報】柏青哥稅,正式導入wwwwwwww」摘錄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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