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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大阪府岸和田市的岸和田德洲會醫院爆出,一名護理師為了讓情緒失控、有暴力傾向的住院病患冷靜下來,竟擅自抽取原本開立給「另一名病患」使用的劇藥指定鎮靜劑丙泊酚(Propofol)並為其施打,此事遭讀賣新聞Online於9月19日報導後曝光,醫院也因此遭到行政指導。丙泊酚通常是手術或呼吸器管理時,在醫師指示下使用的麻醉藥物,一旦判斷失誤恐有呼吸停止等風險。5ch上除了有網友批評此舉明顯逾越護理師職權外,也有不少聲音反映夜班人力不足、第一線人員面對暴走病患時往往只能「自行想辦法」的現實,討論進一步延燒到「鎮靜劑使用規範是否該重新制定」的議題。
住院病患暴走 護理師擅自抽取「別的病患用」劇藥鎮靜劑施打…大阪岸和田醫院遭行政指導
9/19(六) 9:00發布
讀賣新聞Online
出處: news.yahoo.co.jp / 點此閱讀原文
網友怎麼說
該不會是跟同事講了結果被抓去打小報告吧
搞不好是被抽走的那份藥,庫存消耗速度比預定的快才露餡的
因為當時有人目擊到
明明護理師薪水一直在漲,素質卻確實在下滑啊
就是因為根本沒漲薪,人才留不住才會這樣啦
要同時兼顧快過勞死等級的重度勞動跟服務業性質的工作,沒領到兩人份的薪水根本不划算吧
那樣才不會被抓包啦
是被誰打小報告的吧
原本以為是譫妄結果是失智症啊。其實私下偷加安眠藥的人是有的,當然也是未經許可,尤其夜班特別常見
這我覺得也是沒辦法的事,畢竟3個人要顧將近40個病患,遇到有人休息時就變成一個人要顧全部
這種情況下病患暴走還要黏著他30分鐘根本做不到吧
畢竟還有其他病患要顧
潛在犯罪者,辛苦了
應該要事先跟主治醫師取得「病患躁動時」的用藥指示,或是當下請值班醫師下指示才對吧
好像有聽說過
有啦,我覺得絕對有
但對80歲的病患靜脈注射真的很危險
如果因此就乖乖睡著了,反而更該提高警覺
我在想是不是打1ml(10mg?)就會入睡了呢
如果這樣就乖乖睡著,是不是代表情況更加危險?
但目前法律上是不允許的,而且完全沒有修法的動向
只有無視第一線現實的漂亮話能在法律上行得通
第一線當然每晚都要花大把人力應付暴走病患,沒辦法照顧其他人,忙得叫苦連天,所以每個月都陸續有人辭職,新人也進不來
對啊
該優先保護的應該是他們才對吧
病患暴走的時候現場又沒有醫生在,也是沒辦法的事吧
你先去應付過會暴走的失智症患者再來講這種話
如果說不行,那就讓說這話的人自己去處理看看
他馬上就會態度大轉變,覺得「還是用藥比較好」了吧……
你看,很異常吧
根本是馬上會被逮捕的案件
在被逮捕之前,搞不好家人早就先報警了,不然就是得用武力壓制暴走的老爸吧
如果只是用丙泊酚讓他乖乖睡著,這樣不是還好嗎
沒有一套讓暴走病患冷靜下來的標準作業手冊,這件事本身才奇怪吧
如果法律禁止這麼做,那就應該修法
該優先保護的,是護理師跟醫師才對
用鎮靜劑本來就可以啊
就算是用繩子綁住,只要讓家屬簽同意書也是可以做的
但擅自用劇藥根本就是暗殺殺人事件了
現實中真的有人暴走時,會有什麼標準作業手冊可循嗎
這根本一點都不是沒辦法吧?丙泊酚搞不好最壞情況會讓人呼吸停止耶?
沒停止不就代表劑量有拿捏好嗎(笑)
如果是加護病房的護理師,應該具備這方面的知識吧
而且值班醫師當時在幹嘛也是個問題,再深究下去就全是黑暗面了
為什麼不行呢
如果只是安眠藥程度的藥物還好,但這款藥是手術用的麻醉藥,沒有相關執照的人本來就不該擅自使用吧
因為會被反社會分子、恐怖份子濫用
所以不行啦
搞不好會升級變成下一個植松(相模原殺傷事件兇嫌)
柏市那起點滴殺人事件的犯人也是反社會恐怖份子啊
橫濱大口醫院點滴殺人事件也是反社會恐怖份子幹的啊
這種恐怖份子多到爛掉
被殺害的病患都有1000萬人了啦
本次話題的背景與爭議焦點
丙泊酚(Propofol)是用於全身麻醉或加護病房呼吸器管理等場合的劇藥指定鎮靜劑,並不是護理師可以自行判斷用量、在沒有醫師指示下使用的藥物。本次事件據稱是護理師擅自抽取「開立給另一名病患」的藥量並施打,用藥紀錄與實際使用量出現落差,被認為是這次曝光的線索。行政指導並非刑事處分,而是針對醫院管理體制的改善要求,這與逮捕、起訴是不同層級的框架,這點很容易被誤解。討論串中,一方是「劇藥未經許可施打絕不可原諒」的原則派,另一方則同情第一線人力不足的現實——夜班往往只有少數人力要負責數十名病患,面對暴走病患幾乎沒有其他應對手段,只能自行想辦法——話題也因此延燒到是否該重新制定鎮靜劑使用規範。事實上,無論是身體約束還是使用精神藥物,原本都必須經過家屬同意、醫師指示等正式程序,而報導本身較少提及「跳過這些程序」才是問題核心所在這一點。
※本文整理、摘譯自5ch(新聞速報+)討論串「【大阪】暴走住院病患竟遭護理師擅自抽取「另一病患份」劇藥鎮靜劑「丙泊酚」施打…岸和田德洲會醫院遭行政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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