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信社員把「撿到」的練習球轉賣賺5萬940日圓 5ch酸民酸:「根本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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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時事通信社於11月5日發布消息,表示該公司一名20多歲的男性攝影部員,今年2月在沖繩採訪職棒4支球隊的春訓期間,未經許可擅自帶走練習球,並在跳蚤市場網站上以合計5萬940日圓賣出共54顆。據稱是因10月上旬收到爆料才曝光此事,該員工則表示「我知道這樣做不對」。討論串中出現兩種聲音,一種認為他濫用了因採訪而獲得的球場出入許可,問題嚴重;另一種則認為損失金額僅約5萬日圓,根本沒什麼大不了,評價因而出現分歧。

2026年11月5日 17時32分

時事通信社5日發布消息稱,該公司一名男性攝影部員在採訪職棒春訓期間,將拾獲的球拿到跳蚤市場網站上出售。

據時事通信社表示,這名員工20多歲,今年2月在沖繩縣舉行的阪神虎等4支職棒球隊春訓基地球場內,撿拾並擅自帶走練習球,在跳蚤市場網站上以每套6顆、共上架9次的方式銷售,合計54顆賣得5萬940日圓。事件因10月上旬有人提供情報才被發現。該員工在調查中表示:「我知道這樣做不對,但不知道該怎麼賠償才好。」

來源: asahi.com / 點此查看原文

網友怎麼說

5匿名11月5日 19:04
放話要拉低支持率→結果跑去偷球
11匿名11月5日 19:05
為什麼棒球圈(5ch酸民戲稱「ヤキウ」)老是有這種小家子氣的犯罪?
14匿名11月5日 19:07
【棒球】NPB裁判員被查出多起未經許可帶走公開賽用球事例 井原事務局長稱「是不良慣例」今後將禁止 [Ailuropoda melanoleuca★]
https://hayabusa9.5ch.io/test/read.cgi/mnewsplus/1678095727/
16匿名11月5日 19:08
原來是媒體相關人士,名字就不會被公開喔?
17匿名11月5日 19:08
選手、裁判、記者,大家都在幹這種事啊
19匿名11月5日 19:09
為了區區5萬日圓就把人生搞砸
真是夠蠢的
20匿名11月5日 19:09
不是簽名球,只是練習球而已喔(笑)
真搞不懂會買的人在想什麼
36匿名11月5日 19:21
回覆 #20
硬式球很貴,應該是買來當練習用的吧
21匿名11月5日 19:10
明年共同通信社大概會被春訓拒於門外了吧
23匿名11月5日 19:11
時事通信攝影記者「我要拉低支持率」的發言,只用嚴重警告收場? 媒體信任度持續下滑的原因

https://news.yahoo.co.jp/expert/articles/bd73d1451af0da130afc98b15c3b68817f6d2039
25匿名11月5日 19:14
自家人的事就不深挖的爛媒體(マスゴミ,媒體+垃圾的蔑稱)
28匿名11月5日 19:17
這不就是盜竊嗎
講什麼『嚴正處理』
直接送警法辦啦
30匿名11月5日 19:18
反正會被懲戒解僱,4支球團應該都不會把事情鬧大吧
31匿名11月5日 19:18
還在想哪裡有問題,原來不是『拾獲』而是『偷』的啊
32匿名11月5日 19:18
54個應該很佔空間吧
到底是怎麼搬回家的啦(笑)
33匿名11月5日 19:20
之前YOASOBI巨蛋演唱會也有人
沒歸還租借的應援燈棒
結果在Mercari(日本跳蚤市場APP)上架
還寫『忘記還了~』耶(笑)
35匿名11月5日 19:21
回覆 #1
反正棒球(ヤキウ)圈隊友監守自盜早有前科,這次也算『安全過關』啦
39匿名11月5日 19:24
回覆 #35
足球(5ch酸民戲稱「球蹴り」,踢球的)那邊倒是沒什麼值錢東西可以賣呢
49匿名11月5日 19:32
聽說巨人隊準備的練習球,真中(真中滿)把它丟給看台上的球迷,結果被透過球具管理人員提醒警告了
51匿名11月5日 19:33
這就是正經的盜竊行為,請透過刑事和民事雙重程序來償還
55匿名11月5日 19:36
感覺還有一堆餘罪,把帳號全部查一遍啦
56匿名11月5日 19:36
54個才賣五萬日圓…
還要被懲處
真的不划算啊
61匿名11月5日 19:38
不能直接禁止進場,這就是日本職棒的黑暗之處
64匿名11月5日 19:40
回覆 #61
寫批評報導或是寫了不合球隊心意的報導就被禁止採訪,足球界那邊才更誇張吧
70匿名11月5日 19:43
回覆 #64
那講的也是棒球(ヤキウ)吧🤭

【大谷報導】不想被列入禁止採訪名單……日本媒體不願批評大谷翔平選手 美國《洛杉磯時報》點出這點
https://news.yahoo.co.jp/expert/articles/b5f1d04bf829eb79b5c3298ba9e0d7944757abfc
67匿名11月5日 19:42
大概是把這個當成高爾夫球場上『打丟的球(ロストボール)』那種心態了吧?
79匿名11月5日 19:48
回覆 #67
跟高爾夫球完全是兩回事
一般人都知道除了全壘打球以外(撿別的球)就是偷竊,採訪團隊不可能不知道這點,所以這傢伙絕對是故意偷來換零錢的惡質竊賊
而且還是個很沒出息的小偷(笑)

話題背景與討論焦點

練習球不同於正式比賽使用的檢定球,單價較便宜,但仍是球團以用具費名義管理的消耗品,若未經許可帶走轉賣,可能涉及竊盜罪以及《古物營業法》的相關問題。串文中提到的2023年NPB裁判員私自帶走公開賽用球的事例,顯示球場相關人員將公開賽用球私物化的慣例早已遭受質疑,而這次事件則是這種情況首度延伸到採訪記者身上。串內同時出現兩種意見:一種認為「只有5萬日圓」損失金額微不足道,另一種則認為更該重視的是對方濫用採訪證才能進場的特殊身份。金額大小與身份份量孰輕孰重,成為網友評價分歧的關鍵。另外,時事通信並未公開該員工的真實姓名,截稿前也尚未明確是否會有懲戒處分。

※本文摘錄、整理自5ch(藝能體育速報+)討論串「【棒球】職棒春訓拾獲的練習球在跳蚤市場網站轉賣 時事通信社員賺5萬日圓 [Ailuropoda melanoleuca★]」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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