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K未經同意取得住民票掀風波 5ch網友:「跟討債手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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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有網友在社群媒體上傳一張疑似是NHK未經本人同意就取得住民票(日本的戶籍地址證明文件)後所寄出的通知書,引發「好可怕,感覺好噁心」「NHK可以不經本人同意就取得住民票嗎?」的熱議。根據日本《住民基本台帳法》規定,只要符合「正當理由」,例如可認定存在因收視合約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取得住民票本身是合法的;但這次的爭議點在於,在無法確認是否存在合約或欠費事實的情況下就取得了住民票,因而引發質疑聲浪。在5ch上,網友意見出現分歧:一方認為若真的欠費未繳,取得住民票跟討債手法一樣是理所當然的;另一方則主張,在沒有欠費的情況下查看住民票,根本稱不上「正當理由」。討論中也有人提到,郵局的搬家申請書上附有要提交給NHK的用紙,以及自己曾因同姓同名而被誤上門拜訪的經驗。

NHK「未經同意取得住民票」的社群貼文掀起風波,網友直呼「好可怕,感覺好噁心」…即使合法,違和感仍揮之不去

「NHK可以不經本人同意就取得住民票嗎?」

一名網友驚訝的發文,連同一張疑似是NHK通知書的圖片一起貼上X(推特),引發熱議─。

出典: news.yahoo.co.jp / 原文請見此處

網友怎麼說

2匿名10月29日 17:49
比起在YouTube上看大宮公園的『Peace君』,還是看昭和懷舊探訪影片比較有趣啊
3匿名10月29日 17:50
搬家後把住民票遷過去,NHK就一定會上門呢
55匿名10月29日 18:18
回覆 #3
有去郵局申請地址變更嗎?
如果有的話,那份申請書的複寫紙裡就藏著陷阱…
5匿名10月29日 17:51
有電視卻不繳收視費,那就是反社會份子(類似黑道、不良分子的講法)吧
27匿名10月29日 18:02
回覆 #5
身為不甘願但還是乖乖繳錢的人,我同意
6匿名10月29日 17:52
說什麼『不是本人過世就不能解約』,那如果打電話說『我就是本人』,是不是就能解約了?有人實際試過嗎?
15匿名10月29日 17:56
回覆 #6
通常父母的合約會由子女繼承,所以我覺得應該不會那樣

如果是本人名義的話,印象中是丟棄電視時附上證明書就能辦解約手續的流程,應該不難
我家現在只看智慧電視(Smart TV)了
72匿名10月29日 18:37
回覆 #6
以前Softbank的手機也有過類似的事
7匿名10月29日 17:52
也有房東把房客資料賣給NHK賺外快的
11匿名10月29日 17:55
首先不要去開門
總之就是不要簽約
已經簽約的人要盡快辦理解約手續
13匿名10月29日 17:56
電器行跟郵局也是
以前郵局引起話題的是,辦理地址變更時,第2張、第3張申請書上好像有「同意將資料提供給NHK」之類的選項吧
14匿名10月29日 17:56
既然身為公共放送在法律上享有這麼多優待,那至少也該能處分做出失敗節目的負責人、甚至能介入經營層面吧
用大家繳的收視費拍些爛劇、做些冷場到底的綜藝節目,卻沒人要負責任
16匿名10月29日 17:56
如果收視合約已經成立卻不繳費,那當然可以取得住民票啊,討債的也是這樣做的
23匿名10月29日 18:00
回覆 #16
要先確認有沒有電視才行啊
17匿名10月29日 17:57
根本不符合正當理由卻硬是取得,笑死
18匿名10月29日 17:57
我覺得NHK根本不需要,應該讓大家只看免費的民營電視台就好
41匿名10月29日 18:10
回覆 #18
才不是免費的
電力、瓦斯、通訊、交通、醫藥品、金融、流通,以及其他
所有刊登廣告的企業都會把成本轉嫁到價格上
21匿名10月29日 18:00
可以用業務行為申請住民票的,不是只有律師之類的人才行嗎?
40匿名10月29日 18:09
回覆 #21
只要擁有電視,就會被強制視為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係
說穿了就是跟討債一樣的結構,所以才能取得住民票
29匿名10月29日 18:03
回覆 #15
『不是本人就不能解約』——一則關於已故母親NHK收視合約的貼文掀起風波…NHK公開的『實際解約流程』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7d2fb15e7bb6d2c48f7e79acdd82b5b2a58f617d
53匿名10月29日 18:18
回覆 #29
這種事在手機之類的服務也常聽到
我自己是直接拿區公所死亡申報書的影本去,就順利解約了
是不是對方根本沒有好好辦手續啊
30匿名10月29日 18:04
我家是晚上10點左右來,用力敲門敲個不停
還被對方大聲咆哮說『裝作不在家是犯罪』
46匿名10月29日 18:12
回覆 #30
還會用腳踹門呢
31匿名10月29日 18:04
學生時代曾經做過接受信用卡公司等委託(印象中是接受金融機構外包業務的公司),去申請住民票之類文件的打工,連登記簿謄本之類的都申請過…

不過我覺得,既然要借錢給人,多少調查一下申請人的背景也是很正常的(畢竟社會上不是人人都誠實)。
34匿名10月29日 18:06
明明不是搬家旺季
結果搬家才3天就有人來收費,嚇了一跳
45匿名10月29日 18:11
回覆 #34
因為是按件計酬(簽一份合約算多少錢)的制度,所以閒著沒事的招攬員會在自己負責的區域裡一圈一圈地繞,只要看到搬家公司之類的車子停在那邊,就會記下來馬上過來。

這跟以前的汽車業務員手法一樣(以前的業務員會在負責區域看停著的車子上的車檢貼紙,然後直接上門推銷)
47匿名10月29日 18:13
要是真的那麼想要大家繳錢,不如直接改成稅金算了
58匿名10月29日 18:22
辦理搬家手續後
就會接到電話問『你那邊的公寓可以收看BS嗎?』
我一直重複說『不看、沒看過、不知道』才讓對方掛電話
60匿名10月29日 18:25
回覆 #58
↑是指辦理NHK的搬家手續喔
73匿名10月29日 18:40
不過反過來說,免稅戶根本不會被找上門,所以身為免稅戶的我完全沒問題😂
89匿名10月29日 19:07
回覆 #73
你是在說謊吧?
單純因為免稅就能免費,應該沒這麼簡單吧
還是說你真的是那種可以免費的人…
79匿名10月29日 18:52
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對方在我搬家當天就來了
因為話怎麼都講不通,仔細一問才發現是同姓同名的人認錯人了,
讓我覺得『他們到底是從哪裡知道的』,很可怕
至少那天我根本還沒去辦轉入申報
91匿名10月29日 19:08
回覆 #79
常聽到的說法是,提交給郵局的地址變更申請書最下面附有要提交給NHK的用紙
因為要讓郵件從舊地址轉送到新地址,大家都會先去郵局辦理,所以NHK好像也因此能在搬家當天就上門

這個話題的背景與爭論點

NHK之所以能取得住民票,是依據《住民基本台帳法》所規定的「正當理由」制度,只要能認定存在因收視合約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即使是第三方也能申請住民票的副本。這套機制與討債、確認合約關係等情況採用相同的框架運作,因此討論串中也有一定數量的網友認為「既然簽了約卻不繳費,那也沒辦法」。但爭論的焦點在於,這次的情況似乎是在合約與欠費事實都不明確的階段就使用了這項制度,因而出現「連欠費與否都沒確認就查看住民票,根本稱不上正當理由」的對立意見。單從貼文內容無法得知當事人與NHK之間究竟存在何種合約關係,是否合法仍需確認個別情況才能判斷,這一點值得留意。

※本文整理、摘錄自5ch(藝能體育速報+)討論串「NHK「未經同意取得住民票」的社群貼文掀起風波,網友直呼「好可怕,感覺好噁心」「NHK可以不經本人同意就取得住民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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