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議讓生活保護受給者分擔醫療費 5ch網友熱議:「預算一半都花在醫療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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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日本厚生勞動省10月28日召開專家研討會,討論生活保護(社會福利)受給者就醫的相關制度。目前已有規定,一般病患若未持轉診單直接到大型醫院就診,須額外支付特別費用,但生活保護受給者至今一直不在此規範之內。這次會議中,有人提出讓受給者也負擔定額費用的方案,與會委員一方面主張應與一般病患公平對待,另一方面也有人提出應先推廣「家庭醫生」制度的審慎意見。不過在5ch的討論串上,網友關注的重點不是這項制度變更本身是否合理,而是生活保護受給者對醫療機構來說究竟是什麼樣的存在、醫療補助的財源究竟由誰負擔等制度背後的內幕。

厚生勞動省28日召開專家研討會,討論生活保護受給者就醫等相關議題。目前制度規定,一般病患若未持轉診單到大型醫院看診,須支付額外費用;厚勞省這次提出方案,希望讓目前不受此規範的生活保護受給者,也須負擔定額費用。

與會委員中有人認為應與一般病患公平對待,但也有不少人持反對立場,認為「現階段最重要的是先讓民眾普遍養成在(診所等)擁有家庭醫生的習慣」,對要求受給者自付費用表示保留。此議題今後將持續討論。

目前生活保護受給者就醫無需自付費用,可在福利事務所指定的醫療機構看診。

出典: news.yahoo.co.jp / 原文請見此處

網友怎麼說

31匿名10月28日 20:56
72匿名10月28日 22:01
回覆 #31
這樣就想說是砍福利了?啊?
46匿名10月28日 21:26
沒轉診單就直接讓他們衝大醫院去啦ww
懂行情的人都知道
沒轉診單去大醫院看病,根本只會被菜鳥新人醫生看診而已w
靠生活保護的人(ナマポ,網路上對生活保護受給者的俗稱)這樣就夠了啦
76匿名10月28日 22:08
回覆 #46
你還真懂耶
我大概猜到為什麼了
53匿名10月28日 21:30
在小醫院看病本來就不用錢,這樣改不是只會多花錢而已嗎?
乾脆讓他們一開始就去大醫院看病不是更好
62匿名10月28日 21:45
回覆 #53
反正閒閒沒事又不用錢,沒什麼大不了的毛病也會衝去看啊
87匿名10月28日 22:24
回覆 #53
現在政府的方向,是要讓住家附近的診所正式成為制度上的「家庭醫生」
在這個基礎上再整併醫院、集中勤務醫師以提升效率
已經確定,部分大都市未來新開業時,如果拒絕登記為家庭醫生,實質上就等於無法開業
(一旦登記為家庭醫生,不管是眼科還是什麼科,只要有需求,連夜間都得看診,否則就會受罰)
58匿名10月28日 21:39
為了堵住生活保護制度的漏洞到底要花多少功夫啊

而且還有議員開始主張要連汽車都放行
靠生活保護吃飯的這塊利益也太大了吧
118匿名10月29日 00:22
回覆 #58
這真的很奇怪
領生活保護是「不能奢侈但生活有保障」的權利
有在工作的人是「生活沒保障但自由不受限制」的權利
想奢侈就該去工作啊
酒、菸、汽車這些東西,沒有也不會活不下去,都是奢侈品
說「鄉下沒車不行」那也是一種奢侈
騎自行車或搭公車就夠用了,反正又沒在工作,也沒必要趕時間。
85匿名10月28日 22:20
原來不是因為『免收醫療費』這個制度剛好套用在中大型醫院而已啊
111匿名10月29日 00:07
回覆 #85
沒錯。對醫院來說,領生活保護的人反而是很寶貴的客源。因為醫療費是用稅金支付,不怕收不到錢,還能大量開藥。
甚至明明沒什麼大毛病,也會幫忙照X光、做CT,因為這樣醫院才賺得到錢。
醫院跟生活保護受給者是互相依存的關係,有些街坊小診所甚至就是靠這個撐起來的。搞不好一般病患反而才是比較麻煩的存在。
88匿名10月28日 22:25
生活保護者的醫療費不是國家全額負擔嗎?跟一般健保不一樣吧
113匿名10月29日 00:10
回覆 #88
不是國家吧,應該是市政府之類的在付吧?
123匿名10月29日 00:38
醫院又不是大就好,也不是小就不行
就算是大醫院,看診的也常常是住院醫師之類的
真正的專科醫師、拿到博士的人反而都跑去開業了
這篇報導講的就是大家迷信「大醫院至上」,支持的政黨卻都是小黨,還真諷刺呢w
125匿名10月29日 00:48
回覆 #123
話說街坊診所跟大醫院本來就分工不同啊
睡一睡就會好的感冒、輕微扭傷這種街坊診所設備就能處理的,就該在街坊診所治療
街坊診所處理不了的重症或重傷,才轉診到有完善治療設備的大醫院
如果連輕症病患都一股腦衝去大醫院,把資源都耗光,重症病患就沒辦法得到治療了
133匿名10月29日 01:24
回覆 #123
我認識的一位老爹就是這樣
從家庭醫生轉診到大醫院的名醫那邊看,結果完全查不出原因
最後死馬當活馬醫,跑去隔壁鎮上的開業醫那邊,一次就查出病因,馬上就治好了w
138匿名10月29日 02:07
聽說生活保護預算裡,大概一半都花在醫療費上
140匿名10月29日 02:12
回覆 #138
聽說還真不少人會把免費拿到的藥拿去轉賣
177匿名10月29日 03:54
生活保護單身戶,實拿月薪16萬日圓,還外加醫療費、交通費、社會保險費全免

在此來一句:

『生活保護 實拿16萬 真有錢』
181匿名10月29日 04:53
回覆 #177
單身的話,就算在東京都內也差不多13萬日圓左右吧
189匿名10月29日 05:22
回覆 #177
單身戶哪可能有16萬日圓這麼多啦

這則話題的背景與爭論點

未持轉診單直接到大型醫院看診需額外支付「選定療養費」的制度,原本是為了防止輕症病患集中湧入大醫院而設計的,這項規定過去就已適用於一般病患。由於生活保護受給者的醫療費是由「醫療扶助」支付,過去一直不適用於這項特別費用。厚勞省這次研議修改制度,主要是著眼於如何與一般病患取得公平性的問題;同時,研討會上也出現「應先讓民眾普遍養成擁有家庭醫生的習慣」這種審慎意見,目前尚未得出結論。網路討論串上意見分歧之處主要有兩點:一是「是否應該要求受給者自付費用」這種制度層面的討論,二是從醫院經營角度指出,生活保護受給者對醫療機構而言其實是能確實收到醫療費的穩定客源。至於醫療扶助的財源(也就是國家與地方政府的負擔比例分配),討論串內部的認知也有分歧,這點是讀者容易誤解的地方,值得特別留意。

※本文整理自5ch(新聞速報+)討論串「研議讓生活保護受給者分擔費用 未持轉診單就診大醫院時」的摘要與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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