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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格鬥賽事「BreakingDown」營運長(COO)、實業家溝口勇児10月16日在自己的X(推特)上透露,正針對網路上的誹謗中傷言論申請「發送者資訊揭示請求」,並公開了其中一名被鎖定網友寄來的道歉信。寫道歉信的人是在靜岡縣工廠工作的男子,他表示薪水扣掉房租和電費後生活並不寬裕,看到SNS上風光或富裕的人就心生不滿,於是跟著別人的貼文一起留言攻擊。在5ch討論串中,網友意見分成兩派,一派質疑道歉信內容寫得太具體、懷疑是「編出來的故事」,另一派則針對求償方式與金額是否合理展開討論。
格鬥賽事「BreakingDown」營運長等職務的實業家溝口勇児,10月16日更新了自己的X。他透露已針對SNS上的誹謗中傷申請資訊揭示、鎖定發文者身分,並陸續進行損害賠償求償程序。同時,他也公開了其中一名被鎖定人士寄來的道歉信。
寫道歉信的人表示自己在靜岡縣的工廠工作,薪水扣掉房租和電費後幾乎沒剩多少錢,下班回家後只能喝廉價酒就睡。他說自己看到SNS上風光或富裕的人就心生不滿,於是跟著別人的謾罵一起留言。
他坦承當初只是抱著「反正大家都在寫,我寫一下應該也沒關係」的輕率心態,但現在深感後悔,並道歉說「早知道會變成這樣,當初就不該寫」,表示絕不會再犯,今後也打算不再上網。
出處: ascii.jp / 原文連結
網友怎麼說
看不懂日文的你又是在幹嘛?
真的腦子有問題欸。現在就連落後地區的無家者、非洲內陸的原住民都有智慧型手機了,
結果只會變成除了他以外所有人都在上網、還一直追著那個不上網的人,
網路使用者又單方面地對全世界發布資訊,世界只會變得更詭異而已。
明明打官司的話10萬日圓就能解決,和解卻要100萬日圓耶
到時候得在法官面前陳述吧
對方律師也會窮追猛打
扛得住嗎?
那我也想讓這圈子裡的網紅、藝人,還有棲息在留言區的那幾萬人,
都寫一篇「因為成長環境不好而產生嫉妒心理,又因為一夕成名而自大起來」之類的反省文,
讓他們全部跟我道歉賠償才甘願。
具體上是被誰造成了什麼損害?
光回答「什麼」也可以喔
是因為像三流爛戲、爛尾作品的結局那種沒意義的劇情嗎?
那些針對政治人物工作以外的事情做批評的人,也該搞清楚自己只是還沒被告、暫時被放過的「罪犯」而已。
連歌頌都不用,直接把他們的活動全部無視不就好了
在跟朋友的LINE群組裡講講,
或是去家庭餐廳聊一聊不就好了,
為什麼非得向全世界發表才甘心呢?
扭曲到無法挽回的人一旦停止這種行為,積累的壓力就會轉向別處發洩。
我覺得那種故意「衝撞路人的大叔」或是「奧客婆婆」之類的人,就是這類型的。
那種已經沒什麼可失去的人,怎麼可能真心反省。
到時候恐怕不只沒人賠錢,反而會變成溝口自己丟臉收場。
要是有人信這種東西,建議去看醫生。
都到這種地步了,根本是編故事大師吧(嘘松:指太假、太做作的網路發言)
像這樣提前滅火,對炎上業者(靠製造話題博關注的人)來說算是正確的防禦手段。
紅燈!明明大家一起闖的,結果只有我被撞然後穿越到異世界wwwwwwww
〆⌒ヽ_||i_〆⌒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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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ヽ ヽJ ̄u u ')
這種程度就能拿到幾十萬日圓的話,那週刊雜誌不付個幾十億日圓根本起不了懲罰作用。
太便宜了吧w
對你們這些底層來說這樣就算貴了吧w
話題背景與爭論焦點
「發送者資訊揭示請求」是依據日本「關於侵害資訊發送者資訊揭示之裁判程序相關法律」(舊稱《提供者責任限制法》)所設立的制度,透過法院程序即可鎖定發文者的真實身分。近年來名人或企業實際運用這套程序鎖定發文者、進而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案例增加,這次公開道歉信也被視為其中一環。討論串上意見分歧主要集中在兩點:其一是道歉信的真實性,因為內容寫得太具體,不少人懷疑是「編出來的故事」;其二是賠償金額與程序是否合理,有人質疑未經裁判就談和解金額過高,也有人認為傳播力越強的發文者就該負越大的責任。鎖定並公開誹謗中傷發文者的做法本身確實有嚇阻效果,但也能看出網友對於連對方生活狀況都被公開一事感到不太自在。
※本文整理、摘錄自5ch(藝能體育速報+)討論串「【格鬥技】「大家都在寫,我寫一下應該也沒關係…」溝口勇児遭誹謗中傷,當事人公開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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