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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廣島縣一名女性前職員,因幾乎每天都被主管逼著聽他講同事的壞話,因此罹患適應障礙,於是向縣政府提起國賠訴訟。廣島高等法院推翻一審判決,命縣政府須支付22萬日圓賠償金。一審廣島地方法院原本駁回了原告的請求,但高等法院認定主管的言行屬於「利用優勢地位、以社會通念上明顯欠缺相當性的方式長期持續」的職場霸凌(パワハラ,Power Harassment)。網路討論串上出現「光是聽壞話就能搞到這麼慘?」的驚訝聲音,也有「處於無處可逃的立場、天天被迫聽,當然會生病」的聲援意見,兩種看法交錯;此外,賠償金額從原本求償的330萬日圓大幅縮減到22萬日圓,也引起不少關注。
廣島縣一名女性前職員主張,長期被迫聽主管講同事的壞話,因而承受精神上的痛苦,於是向縣政府求償330萬日圓,此案的二審判決近日在廣島高等法院宣判。
末永雅之審判長認定,主管講壞話的行為「屬於違法的職場霸凌」,並變更了駁回女方請求的一審廣島地方法院判決,改判縣政府須支付22萬日圓。
末永審判長指出,主管講壞話「不得不說就是把當下的不滿與怒氣,單方面發洩在身邊的部屬身上」。並認定「利用優勢地位,對毫無業務必要性的批評與抱怨,以社會通念上明顯欠缺相當性的方式長期持續,給予對方極大的心理負擔」,因此構成職場霸凌。
出處: news.yahoo.co.jp / 原文連結
網友怎麼說
不是主管啊?
女生裡也有討厭聽別人壞話的人好嗎,心理素質跟人格越成熟的人,越懂得講壞話跟比較高低這種事有多愚蠢又丟臉,所以才不會做
只舉一個性格差的女生當例子,就說全部女生都一樣、通通打包在一起,真的很奇怪。性別互換講同樣的話,就會被罵「不要把個人套用在全體身上」吧
醫院裡根本滿滿都是講病患壞話跟同事霸凌吧
抗壓性這麼低笑死www
不是啦,現在也有人把這種程度講成是「奧客騷擾」(カスハラ,customer harassment)那種等級
如果夠強勢的話,嫌吵一句就結束了
你應該沒經歷過每天被迫聽這種事吧
我雖然不是被主管,是偶爾被正職的大嬤、大叔前輩講些壞話跟八卦,那樣就已經很討厭了
真心覺得不只是上班族,連學生時代愛講壞話的人都是麻煩製造者
搞不好還會被誤以為是一起講壞話的同夥,風險也不小
每天在旁邊被迫聽,真的會生病
更何況如果彼此的權力關係、立場根本沒辦法阻止對方的話更是如此
那個被講壞話的人反而被晾在一邊了呢
就算是男的,黑暗面很重的公司裡,也有女生之間互相傻眼、彼此提醒「我們女生之間要小心別變成那樣喔」的情況
可是一被貼標籤,大家又會生氣呢
這部分應該沒有性別差異吧
就我個人工作至今的印象,不管男女大多數人都算正常,有一小部分性格像天使,只有極少數人骨子裡很壞
至於犯罪者(侵占、強姦未遂)則是男生那邊有兩個
不分男女,都有人把抱怨跟講壞話當成是一種溝通方式
要說這種人受不受歡迎,大概就是同類聚在一起才會聊得起勁吧
這可說不準喔
這個人不在場的時候,說不定也被講壞話了呢
搞不好主管還會反咬一口說「是那傢伙到處亂講的」也不是不可能啊(´・ω・`)
要是順著附和的話也很危險啊www
搞不太懂耶
意思就是這個訴求沒那麼大的價值吧
明明聽人家罵川普、高市、習近平、普丁、納坦雅胡之類的壞話完全沒感覺
大概是因為接觸到自己身邊半徑10公尺內實際存在的惡意吧
我覺得這是本能上會感到厭惡的
不知道該怎麼回應,一想到不知道哪天自己也會變成被講的對象就覺得心情低落
是那種永遠自認受害者的性格吧
如果可以不用理他的話真希望能這樣
要是照這種判例來看,那女生應該全部都危險了吧
女生真的很隨便就會講壞話,這樣很危險啊
要多想想被迫聽的那一方的心情啊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本來就是二流法官想靠意外判決出名的場合
所以就算說是判例,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層級的其實不會被當成具代表性的範例
要是最高法院做出荒唐的結論才真的糟糕
確實有人腦袋裡只有「喜歡/討厭」、「敵人/夥伴」這兩種分類資料夾
如果能在中間多建一個「不想牽扯但也不想變成敵人」的資料夾,應該會活得輕鬆一點吧
不過我自己是沒朋友啦
就是這個
我老是提出「說不定也可以這樣想喔」之類的建議,結果被搞得超擰
我大學時打工的地方就發生過這種事。跟我搭檔的人整段上班時間都在一直講另一個打工的壞話,我回「好啦好啦」「說不定那個人也有他的理由」之類不乾不脆的回應,結果對方突然大聲吼「我就說!!!!不是那樣啦!!!!」
前一秒還在笑嘻嘻地講壞話,嚇得我超怕
好恐怖喔,還好只是打工遇到
那種發飆的方式感覺是從哪裡學來的呢
搞不好是小時候「毒親」(毒親,指會對孩子造成傷害的父母)老愛講別人壞話,小孩子出來勸個「好啦好啦」
結果父母就是那樣發飆的
然後長大就把這套用在別人身上了吧
就會開始講不在場的其他女生壞話耶www
是因為對方是主管才不行嗎?
看來你跟女生很沒緣分呢
本話題的背景與爭論點
依據2020年施行的《修正版勞動政策綜合推進法》,職場霸凌(パワハラ)被定義為「以優勢關係為背景的言行,超出業務上必要且相當的範圍,損害工作環境」。這次案件的重點在於,被講壞話的對象並非原告本人,而是同事等第三者,一審廣島地方法院因此認定這不構成業務上的職場霸凌,駁回了女方的請求。廣島高等法院則推翻此判決,著重於「長期、高頻率、單方面被迫聆聽」這一點,認定其具有違法性。網路討論串上出現「光是聽壞話就會得適應障礙?」的驚訝聲音,也有「處於無法逃離主管的立場、天天如此當然會生病」的同情論點,兩種看法互相拉鋸。另外,獲准賠償金額從求償的330萬日圓大幅降到22萬日圓,也讓不少人覺得「終究沒有被看得那麼嚴重吧」。
※本文係根據5ch(新聞快報+)討論串「【廣島高裁】幾乎每天被迫聽「主管講同事壞話」罹患適應障礙…主張「講別人壞話也算職場霸凌」的女性在訴訟中逆轉勝訴」摘錄、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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