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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前AKB48成員板野友美上傳的家族旅遊影片,因在栃木縣麗思卡爾頓日光大浴場更衣室裡幫大女兒吹頭髮的畫面,遭到網友在社群媒體上批評「侵犯隱私」、「根本是偷拍」。9日,律師紀藤正樹在部落格提及此事,指出飯店雖然同意在非營業時間使用設施,但可能並未同意拍攝。5ch討論串上意見分成兩派,一派質疑板野一方欠缺考量,另一派則認為飯店雖然允許非營業時間使用,但在拍攝許可的部分態度曖昧,問題出在飯店的應對方式。
9/9(週三) 15:55
律師紀藤正樹於9日更新第10篇文章,針對前AKB48成員板野友美上傳影片引發炎上一事發表看法。
板野在YouTube上傳了家族旅遊影片,公開她入住栃木縣高級飯店麗思卡爾頓日光的情形,但影片中在大浴場更衣室用吹風機幫大女兒吹頭髮的畫面,引來社群媒體上一連串「侵犯隱私」、「疑似偷拍」的質疑聲浪,掀起熱議。
出處: news.yahoo.co.jp / 點此查看原文
網友怎麼說
這位『老師』也是
也不知道為什麼
跟松本那件事一樣,意思是素人本來就不該去這種飯店啦(笑)
如果有先拜託飯店說『4點左右要拍攝』
飯店也答應了的話,那『沒同意拍攝』這種說法就很奇怪
讓她們使用可以,但沒同意拍攝?
在非營業時間拍攝大浴場根本是家常便飯吧
那種情況就必須標註『業配』(PR)才行
就是這樣
為什麼那位客人可以,其他客人卻不能在非營業時間使用更衣室?會衍生出各種問題
館內拍攝也是,為什麼那位客人可以,其他客人卻不行?這就是糾紛的根源
這樣一來,住客的隱私根本沒有受到保障
這飯店也太蠢了
就是說啊
不過這確實是明顯的疏失
大家自己體會一下啦
那個是騙人的喔?
難怪她不道歉、影片也不下架,這麼強硬是有原因的
一般人就算店家私下通融,也會因為太老實地在社群媒體上大肆公開而引發炎上,
板野卻沒想到這一點,把這些拍成影片,實際上真的造成了困擾……
好像有人說自己當時就在拍攝現場耶
難道要把那位客人塑造成說謊的人嗎(笑)
畢竟要是在這種地方被拆穿說謊,飯店就完蛋了,所以這部分應該不是假的吧
不過從一開始強硬否認,到後來突然轉為袒護,這種操作方式真的太笨拙了
那位律師應該要對那位客人提出資訊揭露請求(要求對方公開身分)才對
有沒有收謝禮
住宿費是自己付的嗎?
麗思公關有沒有在場
到底是誰在拍攝的啊
啊……
果然是跟這種人混在一起呢
薪水低到讓人傻眼,而且一年休假大概只有100天左右
就是喜歡嗅『造假』的味道嘛
像是先前的『天才短眠兒』教育爭議,還有700人份餐點重複使用疑雲之類的
這間飯店大概也不能不答應了呢……
不過話說回來,一般客人要求非營業時間讓自己拍攝本來就很不合常理,飯店的應對也同樣不合常理
那倒不至於
如果是媒體、藝人,或是知名YouTuber的話或許有可能
只要說『自從那件事之後,非營業時間就不能再使用了』不就好了
飯店只是因為對方是藝人,體貼地不讓她被其他人看到裸體而已,結果她卻特地拍成影片,別拿這種特殊待遇到處炫耀啦,大概是這個意思吧
那種情況下,飯店既然要特別禮遇,當然會詢問包場的目的吧
不能因為對方要求非常規時段包場,就要飯店自己『察覺』對方是要拍攝的
如果這樣也說得通,那不就等於是飯店在說『只要是貴賓,不問使用目的也能包場、直接放行』嗎
會允許在這種不合常理的地方進行疑似偷拍的拍攝、直播行為的住宿設施,實在讓人不安,根本不敢使用
反正你這輩子本來就不會去吧
本話題的背景與爭論焦點
這場風波的背景,與2023年10月上路的『不當表示防止法』(業配標示規範)有關。網紅若從飯店等業者處獲得便利,製作相關影片時,無論是否收取報酬,都愈來愈需要標註『業配(PR)』,討論串中也有多則留言指出這一點。爭論焦點大致分成兩派:一派質疑板野一方的疏失,認為即使是非營業時間,在大浴場這種公共性質較高的場所拍攝,對其他住客並不公平;另一派則質疑飯店的應對方式,指出紀藤律師『允許非營業時間使用、但未同意拍攝』的說法本身就自相矛盾。此外,網路上也有留言聲稱『曾親眼目睹拍攝現場』,但真偽尚未獲得證實,本文在撰寫時將其列為未經確認的資訊處理。至於針對板野本人及相關人士、缺乏根據的誹謗留言,以及聲稱她與詐騙集團交往之類的說法(第73則),因屬於無法查證屬實的中傷內容,故不予採用。
※本文係節錄、彙整自5ch(藝能體育速報+)討論串「紀藤律師 板野友美〝營業時間外的拍攝〟報導 「麗思卡爾頓那方的不合常理之處也曝光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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