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丟出的100公斤垃圾疑遭非法棄置山路 靜岡38歲男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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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靜岡市葵區山區道路遭人非法棄置約100公斤垃圾,包括瓦斯爐、衣物等物品,住在同區的38歲餐飲店員,10月15日因違反廢棄物處理法嫌疑遭到逮捕。警方懷疑他在今年2月左右搬家時,將大量垃圾棄置在路邊。報導曝光後,5ch上網友針對搬家時產生的大型垃圾該如何正確處理展開討論,話題廣泛,從介紹向地方政府申請、購買處理貼紙等正規流程,到吐槽委託業者費用太貴,甚至延伸到對家電處理費用本身的不滿都有。

10月15日,一名38歲的餐飲店員因在靜岡市葵區山區道路路邊非法棄置約100公斤的瓦斯爐、衣物等垃圾而遭逮捕。

因涉嫌違反廢棄物處理法遭逮捕的是住在靜岡市葵區中町的38歲餐飲店員。

警方表示,該男子疑似在2月左右,於穿越靜岡市葵區山區的市道路邊,非法棄置約100公斤的瓦斯爐、衣物及生活用品等。

出處: newsdig.tbs.co.jp / 原文連結

網友怎麼說

2匿名10月16日 16:17
早在前一天找垃圾屋清運業者處理就好了啊……
9匿名10月16日 16:18
回覆 #2
100公斤垃圾(不要的東西)處理費大概要多少錢啊
199匿名10月16日 17:11
回覆 #9
我們那邊的話自己載去丟是500日圓(以100公斤為單位)
216匿名10月16日 17:17
回覆 #9
分類好在垃圾回收日拿出去丟就好了吧

跑去深山丟棄要花的時間跟油錢我覺得更麻煩耶
5匿名10月16日 16:17
這種情況正解是什麼啊?
現在不是都有大型垃圾回收服務嗎
11匿名10月16日 16:18
回覆 #5
網路上隨便查一下應該就有了吧,像是小貨車載一車多少錢之類的
19匿名10月16日 16:21
回覆 #5
有民間公司可以處理
當然要花一定的錢
150匿名10月16日 16:57
回覆 #5
在超商買大型垃圾處理貼紙
貼在大型垃圾上
打電話給地方政府

這樣就會來回收大型垃圾了喔
12匿名10月16日 16:19
搬家前產生的大量垃圾該怎麼辦啊?

都要搬家了,哪可能把垃圾一直放著等到指定的回收日
不就只能拿去垃圾場丟了嗎?
到底該怎麼做才對啦?
17匿名10月16日 16:21
回覆 #12
大型垃圾的話就開車載去垃圾處理場,我們那邊是這樣處理
70匿名10月16日 16:35
回覆 #12
就先放在已經搬空的房子裡等指定回收日啊
你是哪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咪醬」啊(みぃちゃん,源自「ミーハー」,意指膚淺又少根筋的跟風仔)
157匿名10月16日 16:59
回覆 #12
搬家有這麼突然決定的嗎?
兩天後就搬家這種事有可能發生嗎?
18匿名10月16日 16:21
有駕照的話直接載去垃圾集中場就好了啊
是不是腦子有問題
25匿名10月16日 16:23
回覆 #18 不是要花錢的嗎。不過我也覺得他是蠢
72匿名10月16日 16:35
買很簡單
丟很困難
這樣家電根本賣不出去吧
88匿名10月16日 16:40
回覆 #72
最近買什麼東西都會先想到以後要怎麼丟
反正體積小的就是王道(笑)
82匿名10月16日 16:39
舊電視、CRT螢幕之類的家電,回收一台大概要5000日圓,全部加起來要花6萬左右,所以我都一直放在倉庫裡沒處理
真的到了非丟不可的時候,我可能也會找個地方非法棄置
反正沒被抓到就能省下6萬日圓吧
這金額還挺大的
98匿名10月16日 16:42
回覆 #82
我把映像管打破,分幾次在不可燃垃圾日一點一點拿出去丟了
152匿名10月16日 16:57
丟成人雜誌(情色書刊)的量變少了呢
161匿名10月16日 17:00
回覆 #152
以前在特定的橋下之類的地方,世代相傳有固定的情色書刊丟棄點,撿到的人長大後就會變成提供者,有這種不成文的規矩,
現在卻只能透過回收廢紙的方式丟掉了……
193匿名10月16日 17:09
回覆 #152
畢竟現在大家都是用手機看A片(色情內容)的啊
170匿名10月16日 17:03
我家附近有
金屬、衣物、雜誌、紙箱、家電的
免費回收箱
自從有這個之後,不可燃垃圾就變少了
173匿名10月16日 17:04
回覆 #170
那個真的很方便耶,最近好像哪個超市都有,看來那些東西還是能變現吧
189匿名10月16日 17:08
回覆 #170
郊區利用空地設置的紙箱、廢紙免費回收站真的變超多耶
我家附近5公里範圍內的國道沿線就有5、6個左右
206匿名10月16日 17:12
回覆 #170
好羨慕
我也想丟掉鐵架和電子琴啊
175匿名10月16日 17:04
回覆 #150
一件一件跑去區公所申請,再買對應價格的貼紙,真的超麻煩
198匿名10月16日 17:11
回覆 #175
我懂,但那樣終究還是比找業者便宜
雖然麻煩,但我還是努力貼了一定數量的貼紙丟掉之後才叫業者來處理
185匿名10月16日 17:06
這種人是不是搬家前一天還過得跟平常一樣,結果到了當天才慌慌張張的啊
一般來說搬家一確定,就會提前好幾天開始丟大型垃圾之類的東西,為搬家做準備吧
186匿名10月16日 17:07
回覆 #185
說不定當事人只是帶著旅行的心情搬過去而已……
192匿名10月16日 17:09
回覆 #185
不過啊
家人裡也是有完全不會幫忙整理的人吧
會讓人覺得「要不是有這傢伙,東西才不會增加這麼多」
212匿名10月16日 17:16
回覆 #209
電器產品大概製造超過7、8年之後,二手店多半就不收購了吧
畢竟讓人不安,應該沒人會想買吧?
222匿名10月16日 17:20
回覆 #212
二手回收店
或許不收購沒錯
但在Mercari(日本二手交易平台)或Yahoo拍賣上,想要的人連20年前的東西都會買喔
我自己就喜歡電子產品,常常買20年以上前的東西
226匿名10月16日 17:22
回覆 #222
會有人對電子琴這麼講究嗎
話是這麼說,但我也曾經把20年前的Roland合成器以1萬日圓賣掉過啦(笑)
那應該是拿去收藏用的吧
234匿名10月16日 17:24
回覆 #226
像是已經停產的
現在買會很貴之類的
先去Mercari上看一下行情就知道了
上面有一堆像化石一樣的老古董
不過要先寫明「因為是舊物請見諒」才行
243匿名10月16日 17:29
回覆 #226
「以前有過但丟掉了」結果又買回來的情況其實不少喔
我自己前陣子買的那個電子產品,其實就是以前在拍賣上賣掉的東西
因為又想碰一下就買回來了
書也偶爾會發生這種事
228匿名10月16日 17:22
如果是一直在用的洗衣機、冰箱另當別論
但只是偶爾用一下的家電,7、8年根本不算什麼吧
232匿名10月16日 17:23
回覆 #228
賣的人都會這麼想啦
但買回去如果在你不在家的時候突然冒火那不就慘了嗎?
233匿名10月16日 17:23
回覆 #228
冰箱、洗衣機、微波爐我都用了30年
不過冰箱在季節交替的時候,忽然發出很大的聲音

這則話題的背景與爭論點

廢棄物處理法規定,即便是家庭垃圾,若未依照地方政府訂定的分類、申請程序,而直接丟棄在道路或山林中,就屬於非法棄置而會遭受處罰。網友在討論串中提到的「向地方政府申請大型垃圾處理券並黏貼」、「自行載運到處理場」等做法,正是這項法律所預設的正規處理途徑;若採自行載運,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以100公斤為單位只需數百日圓,比委託業者便宜不少。網友意見分歧的點在於「搬家手忙腳亂時,是否真的來得及做這些事前準備」——有人同情表示搬家也可能是幾天前才臨時決定的,也有人反駁說搬家應該早在好幾天前就知道了。容易讓人誤解的是,即使有「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垃圾」這樣的理由,也不代表非法棄置就不違法,這次報導中當事人正是因為涉嫌違反廢棄物處理法而被立案處理。

※本文整理、摘錄自5ch(新聞速報+)討論串「【靜岡】「不知道垃圾該怎麼處理」疑似在搬家之際將約100公斤的瓦斯爐、衣物等物品棄置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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