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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東京都小平市、西武鐵道多摩湖線一橋學園站附近「學園中央大道」上一個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本來沒有停車義務,卻被當成「無視紅燈」取締,這種案例在2024年5月至2026年7月間共發生63件。東京都公安委員會已更正違規點數,警視廳則打算退還罰款。據了解,現場的A路口沒有設紅綠燈,再往前一點則有鐵路平交道與設有紅綠燈的B路口,該紅綠燈的位置容易讓人誤以為是A路口的燈號。在5ch的討論串中,網友根據現場照片,針對紅綠燈、停止線與平交道的相對位置展開了討論。
東京都小平市的路口,本來沒有停車義務,警視廳卻誤以違反道路交通法(無視紅燈)為由取締駕駛人,此事已被證實。
這起取締疏失在2024年5月至2026年7月間共發生63件,東京都公安委員會已更正違規點數,警視廳將退還相關駕駛人所繳納的罰款。
發生取締疏失的地點,是西武鐵道多摩湖線一橋學園站北口附近的道路「學園中央大道」(東京都小平市學園東町1丁目)。從東往西朝鐵軌方向前進時,會先遇到「A路口」,A路口的斑馬線前畫有「停止線」。A路口再往前則有一處平交道。
來源: imgur.com / 點此查看原文
網友怎麼說
都抓車抓得這麼勤,卻不抓違規「moped」(モペット,偽裝成自行車的電動代步車)的警視廳
國道246號表參道附近的人行道上,每個週末都停滿一堆違規代步車
旁邊車道明明有巡邏車在抓汽車違規,卻不抓跑來表參道的那些違規代步車
看來是警視廳高層下了「不准抓違規代步車」的指令吧
文章裡寫了會更正點數啊
光看文字很難懂,但看照片就一目了然了
https://www.asahicom.jp/imgopt/img/38b1527082/hd640/AS20261013003834.jpg
看了還是看不懂
前面那個紅綠燈是沒亮燈嗎
前面那個路口根本沒有紅綠燈
話說這裡的紅綠燈位置真的設太差了
那是平交道跟再過去的B路口共用的紅綠燈,為了同時顧及平交道
所以沒設在B路口裡面,而是設在平交道前面
結果就讓人很自然地以為那是前面A路口的紅綠燈
明明有兩個紅綠燈吧 回覆 #10
那張圖不夠準確,回覆 #10的照片裡停止線是在紅綠燈後面,真的超容易搞混,說到底到底是哪個路口的燈
大概要看警方內部資料才能確定吧
www.asahicom.jp/imgopt/img/921beb1bf7/hd640/AS20261013004168.jpg
T字路口也算交叉路口
沒有紅綠燈也還是交叉路口
順便一提,路口是行人優先
另外路口前30公尺起禁止超車,對行人、自行車一樣禁止超車
當然出於好心讓一讓也是可以的
法律上是不行的
因為只要正確遵守道路交通法,根本不會出現那種情況
A路口到平交道之間只有大約一輛車的距離(約5公尺)
如果前面已經有車,後面的車就不能再駛入路口
※因為平交道前要暫停,所以後車一定會停在路口裡面
原來如此,就跟示意圖一樣,只夠停一輛車的空間
這樣的話也只能在斑馬線前等前車開走了
沒有紅綠燈的路口不適用(道路交通法)第50條第1項
明知會擋到別人卻還留出空間,那只是基本禮貌的範疇
斑馬線上有菱形標記,表示這個斑馬線是沒有紅綠燈的
平交道前的菱形標記
這是用來表示附近有「前方有平交道」警示標誌的道路標線(畫在路面上的標記)。
在日本,平交道前的路面有時會畫上菱形(◇)標記,意思是「前方有平交道,請注意」,目的是提醒駕駛提早減速、小心留意。
應該不是在前面,而是在更後面吧
因為是對向車道
那個菱形標記不是在平交道前面,是在後面喔
>取締疏失在2024年5月至26年7月間共63件
那在這之前又是怎樣的情況?
怎麼看都不像是新設的紅綠燈啊
這個紅綠燈早就有了
是不是負責取締的警察換人了而已
警察A:「找到肥羊(カモ,指容易被開罰的目標)點啦~」
警察B:「哈哈哈,大豐收大豐收」
被取締者:「等等,這個好像搞錯了吧?你們要不要確認一下?」
警部:「真的搞錯了,寫悔過書」
警察A、B:「結果被當肥羊的是我們自己…」
只要照紅綠燈的燈色走就好
對對,我也是這樣學的
不然的話在鐵軌前還要再停一次,就會大塞車了
那是指遇到綠燈的情況
這裡的燈是紅燈閃爍→黃燈→紅燈,所以還是得停車
這裡是紅燈閃爍,照規定本來就要暫停
再說如果不停下來,萬一前車要在B路口左轉,因為等行人而停住,自己就會卡在平交道裡面了
難道是警察誤以為不管有沒有標誌或紅綠燈,看到停止線就一定要停車嗎?
Yes
就是這麼回事
單純就是把B路口的紅綠燈誤認成A路口的吧
從左邊接過來的那條小巷,鋪的磚好像是人行道耶
車子真的能從那裡開出來嗎?
A路口
35.72304, 139.48012
因為是在車道外側線之外,應該算是人行道吧
從這個街景來看,完全沒有告知有斑馬線的菱形標記耶
明明才剛鋪好路,斑馬線跟停止線都畫得很清楚
看來連公家機關都把這裡當成有紅綠燈的斑馬線在處理了(笑)
得趕快把菱形標記畫上去才行!
菱形標記其實是有的(笑)
沒有紅綠燈的路口也不是一定會畫菱形標記,所以也很難說…
警視廳真的應該多加指導才對
出去旅行到平常不會去的縣市,常常會發現根本有一套實質上的「地方潛規則」
負責發布指導通知的不是警察廳(全國層級)嗎?
各都道府縣之間真的有差異耶
我之前換駕照的時候,舊駕照被打了個洞,說新駕照還沒寄到之前就先用那張
結果後來在新駕照寄到之前,要開什麼帳戶需要身分證明,就把那張打洞駕照的照片送出去
對方卻說因為上面有洞所以不行
哪有這種事啦,在新駕照寄到換發之前,打洞的那張就是正式駕照
隨便訂出「有洞就不行」這種規定的人才是又笨又不懂狀況
我這樣狠狠唸了對方一頓,對方才終於接受
後來才知道,把打洞駕照當成有效證件處理的都道府縣好像沒幾個
現在想想好像唸得有點太過火了,有點反省(笑)
應該是有人覺得不對勁才去反映的吧,可能一千人裡才有一個這樣做
被開單的人裡面,說不定就有警察或法律界相關人士吧?
這個話題的背景與爭議點
紅綠燈通常會設在目標路口內或緊鄰的位置,但這次出問題的A路口是個沒有紅綠燈的T字型路口,紅綠燈本身其實是設在再往前一點的平交道與B路口前方。據推測,這個位置是為了同時配合平交道而設置的,但從現場照片相關的討論可以看出,這種配置從駕駛的角度看,很容易被誤以為是「前面路口的紅綠燈」,相當容易混淆。報導中並未說明警視廳究竟是如何察覺到這個疏失的,討論串中也有人推測「說不定被開單的人當中有懂法律或警界相關知識的人」,但這終究只是猜測,並無根據。像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平交道前的暫停義務這類規則較複雜的地點,不只一般駕駛,連執法的一方也可能發生誤判,這正是這起事件的核心所在——與其說只是單純的「警察疏失」,不如說是反映出路口設計與法規執行之間存在落差的一個案例。
※本文摘錄、彙整自5ch(新聞速報+)討論串「沒有停車義務卻被當成「無視紅燈」?警視廳取締疏失63件 東京都小平市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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